第一章 會計法律制度
第五節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在以下人員名單中,將無法獲得或再次獲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有: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被吊銷證書者,因犯罪行為被判處刑罰者,以及因其他原因被依法取消從業資格者。
A.因出具虛假財務會計報告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B.因作假賬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C.因貪污、挪用公款被追究刑事責任
D.因打架斗毆被追究刑事責任
【答案】C
因涉及提交虛假的財務報表、偽造賬目、擅自隱藏或惡意銷毀會計憑證、賬簿及財務報表網校頭條,以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責相關的違規行為,若相關人員已被追究刑事責任,則不得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亦不得獲得或再次獲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四)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
1.上崗注冊登記
2.離崗備案
3.調轉登記
4.變更登記
1.上崗注冊登記
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人員,在開始會計工作的同時天津會計從業資格證報名時間,需在90天之內完成注冊手續的辦理。
2.離崗備案
持有相關證書的人員若離職會計崗位六個月以上,需向原注冊登記的會計資格管理機構進行備案手續。
【注意】離崗備案時間為6個月天津會計從業資格證報名時間,不是180天。
3.調轉登記
持有相關證書的人員若更換工作單位,同時仍從事會計職業,需依照規定流程進行工作調動登記,且此過程應在90天之內完成。
4.變更登記
若持證人員的學歷、學位或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出現變動,需及時向其所屬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交從業檔案信息,并完成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相關條款明確指出,若持有證書的從業者離職時間超過一定期限,即( ),則必須完成離職備案手續。
A.1年
B.6個月
C.90天
D.180天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