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確實存在掛靠行為,但并不被禁止^[1][2]^。
建造師掛靠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建造師證書不能外借,更不能私下進行掛靠,因為這種行為既不符合建筑法,資質管理條例,以及勞動法等相關規定,也可能會給自身帶來麻煩,甚至官司^[3]^。
證書掛靠本質上是一種民事行為,為了獲得利益而進行簽署雙方協議,但協議本身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而且,建筑法有明確規定,建筑施工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因此建議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使用證書^[4]^。
二級建造師禁止掛靠常見問題包括:
1. 企業虛構勞動關系:企業與持證人并不存在真實的勞動關系,卻為持證人購買社保,以獲得資質違規經營的“保護傘”。
2. 企業不給證書造假:證書掛靠中,企業不給實際建造師提供證明材料,甚至協助企業造假。
3. 證書掛靠費用不規范:證書掛靠費用被企業私自扣留,或者雙方約定的掛證費用被企業私自修改,甚至出現企業拖欠證書掛靠費用的行為。
4. 證書掛靠項目風險大:證書掛靠的項目中,實際建造師并沒有權利實際參與項目的管理工作中,風險大。
5. 證書掛靠涉及法律風險:證書掛靠涉及法律風險,如企業資質不達標、工程質量安全問題等,一旦出現問題,建造師可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6. 證書掛靠可能違反法規:證書掛靠行為可能違反法規,如《注冊建造師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規定,禁止將執業印章和注冊證書出租、出借、掛靠。
因此,建議在選擇證書掛靠時,務必謹慎并遵守相關法規。如有需要,可咨詢有經驗的掛靠人士或專業人士,以避免以上常見問題。
二級建造師禁止掛靠注意事項如下:
掛靠協議。協議中應嚴格規定不能用于招投標、不能脫離企業單獨接項目、不能跨省跨市等,一旦違反掛靠協議中的規定,企業將會受到一定的懲罰,嚴重時還會影響個人征信。
證書持有者。選擇靠譜的持有二級建造師證書的人員一同進行投標,可以大大降低風險。
掛證不掛章。僅以企業名義用證件,不擔任項目經理。
費用。明確每年的掛靠費用,并且按期支付,通常為一年一付,不能拖欠。
及時溝通。證件持有者與所屬企業應及時溝通,了解動態,防止有違反規定的行為出現。
警惕“高回報低風險”。謹防某些不良企業發布的“高回報低風險”的誘惑,導致風險加大,損失慘重。
警惕“高價贖回”。一旦發現中標項目,企業有權要求證書持有者立即歸還證件,并要求企業支付違約金。
以上就是一些注意事項,供您參考。具體信息請咨詢相關平臺或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