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稱,近年來,有職業學校專家建議在高職教育中設立副學士學位。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第3條規定,“學位分為學士、碩士、博士三個等級”。是否設立副學士學位涉及我國基本學位制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修改中,教育部將此問題作為重要內容進行調研,廣泛征求意見。
教育部指出,在調查中,有專家認為,對接受高等職業教育的人員,應授予副學士學位,以增加職業教育的吸引力。多數專家認為教育部答復是否設置副學士學位教育部答復是否設置副學士學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修改應著眼于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在目前的發展形勢下,職業教育的重點應放在大力培養應用技能型人才上。設立“副學士學位”可能引起職業教育定位的轉變,并將大大增加制度成本。另外,目前國家已開展本科職業教育試點,高等職業教育的學位授予問題可通過此種方式得到解決。
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修改已列入本屆全國人大五年立法規劃,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征求意見,是否設立副學士學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修改的考慮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