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學院教育教學規劃和年度教學工作計劃。
2.負責制定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3.負責學院教學委員會日常工作;參與學院學術委員會工作。
4.負責組織指導各系(學院、部)制定專業教學計劃,組織編寫課程標準、課程簡介和相關教學文件;協助分管領導召開定期或不定期的教學工作會議或專題工作會議。
5、配合學院招生辦公室開展專業設置、市場調研、論證、調整等工作。
6.會同院(系、部)對教師執教資格進行審查,負責日常教學運行和排課,完成排課、調課、停課、教室安排與分配等管理工作商丘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負責統計課時、核算教師教學工作量等;協助人事處做好學院教職工的引進、培訓、進修和職稱評定等工作。
7、負責制定考試規章、通知和組織考試工作網校哪個好,組織各類省級、國家級考試。
8.負責學生成績管理。
9.負責教務系統的規劃、開發、維護、培訓和技術指導;負責學院教學管理人員業務管理能力培訓。
10.組織制定和完善實驗、實訓、實習教學計劃、課程標準和教學管理制度;組織協調院級實習基地建設與管理;協助建設實習(實驗)室;負責全院實踐教學環節的檢查和質量控制;編制年度實踐教學工作計劃。
11.負責畢業實習、畢業設計(論文)及相關實踐環節的統籌安排、過程管理并檢查具體實施情況。
12.組織學院教學檢查工作商丘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協助各系(院、部)定期檢查課程標準、教案、教學文件、作業、考試等完成情況。
13.負責制定和完善有關教學環節的質量標準,構建教學質量評估與監控體系,開展全學院教學質量評估工作。
14.負責組織教學檢查、處理教學事故。
15.負責組織學院教學改革、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教學信息化建設的立項與管理。
16.負責組織教學研究成果評定和各類教學獎項評比,組織、協助有關教學單位開展各類教學競賽和學術交流。
17.負責組織與兄弟院校的教學交流、學習等工作。
18.完成上級部門和學院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