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遼寧省出生(即身份證號碼前兩位為“21”)、戶籍在遼寧省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我省普通高考。 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只有在戶籍所在地的少數民族自治縣報名參加考試,才能享受相應的普通高考加分政策。 在其他地區報名參加考試的,不享受普通高考加分。
2、戶籍由省外遷入遼寧省的考生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在具備報名基本資格的同時,須符合以下條件:
1、單人戶籍考生(含非直系親屬共同戶籍考生):需在遼寧省有戶籍滿三年(自報名開始),具有學生身份在遼寧省高中畢業三年,并有連續實際就學經歷,往屆學生須具有遼寧省高中畢業證書。
2、全家戶籍考生(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戶籍考生):須自報名開始之日起擁有遼寧省戶籍,已在正規學校就讀遼寧省高中畢業一年以上并有連續實際就學經歷。 學生必須持有遼寧省高中畢業證書。
三、來遼寧省進城務工的外省戶籍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流動子女考生)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除具備注冊的基本資格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我省高中三年制學生身份遼寧高考之窗,并有連續實際就學經歷(須具有我省高中學校初次注冊資格)。 往屆考生為流動兒童子女的,還須具有我省高中畢業證書。
2.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和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房)。
2022年遼寧省高考報名條件
(一)遼寧省普通高考考生報名基本資格(以下簡稱報名基本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中畢業(含往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
3、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要求。
(二)符合報名基本條件、出生于遼寧省(即身份證號碼前兩位為“21”)、戶籍為遼寧省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在我們省。 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遼寧高考之窗,只有在戶籍所在地的少數民族自治縣報名參加考試,才能享受相應的普通高考加分政策。 在其他地區報名參加考試的,不享受普通高考加分。
(三)戶籍由省外遷入遼寧省,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在具備報名基本資格的同時,須符合以下條件:
1、單人戶籍考生(含非直系親屬共同戶籍考生):需在遼寧省有戶籍滿三年(自報名開始),具有學生身份在遼寧省高中畢業三年,并有連續實際就學經歷,往屆學生須具有遼寧省高中畢業證書。
2、全家戶籍考生(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戶籍考生):須自報名開始之日起擁有遼寧省戶籍,已在正規學校就讀遼寧省高中畢業一年以上并有連續實際就學經歷。 學生必須持有遼寧省高中畢業證書。
(四)來遼寧省進城務工的外省戶籍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流動子女考生)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除具備注冊的基本資格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我省高中三年制學生身份,并有連續實際就學經歷(須具有我省高中學校初次注冊資格)。 往屆考生為流動兒童子女的,還須具有我省高中畢業證書。
2.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和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房)。
(五)實行本民族語言和漢語“雙語”教學的少數民族高中畢業的朝鮮族、蒙古族學生,以及經學校批準在非少數民族高中附設蒙古族學生班就讀的蒙古族考生。遼寧省教育廳可以報名。 普通高考分“國語”和“語文”科目考試。
(六)聽力障礙、視力障礙等殘疾考生報考特殊教育院校單獨招生考試,必須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七)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相關條件的非應屆高中畢業生,報考教育部批準的具有少年班招生資格的普通高校。 如果需要參加普通高考,考試成績只能作為高校少年班錄取的依據。 初級班考生不得參加其他院校的招生程序。 有關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單,安排考生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八)在華定居并報名參加我省普通高考的外國人,必須符合基本報名資格,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機關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我們省。
(九)現役軍人子女和特殊情況考生須報考我省普通高考(戶籍、學籍不符合規定期限要求者)須經市招考辦公室審核,由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報省招生考試辦公室報名。 申報期限為11月30日前。
(十)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校聯合招收港澳臺華僑學生信息請登錄“內地(內地)香港高校招生信息網” 、澳門、臺灣地區”查詢申請事項。 遼寧省普通高考無需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