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違反刑事法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三)其他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
此外,在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聯合培養智能產業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試點項目(以下簡稱職本融合培養項目)中,經轉學考核合格的高職院校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不納入本專免試錄取范圍。學生如報名本專免試錄取,須放棄職本融合培養項目轉學資格,并報高職院校和相關普通本科學校備案,不再享受職本融合培養項目升本待遇,如造成遺留問題,責任由學生承擔。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詳見附件1:重慶三峽大學2024年免試本科生專科招生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
四、積分政策
應聘人員服役期間被評為“四有”優秀士兵(原優秀士官、優秀義務兵相當于“四有”優秀士兵)重慶三峽學院教務處網校頭條,面試成績加5分,獲得多項榮譽的應聘人員,只計算最高分,不累計。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成績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于面試,優先錄取。
5. 評估
(一)考試方式:免試考生免參加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統一文化考試,學校根據專業人才培養要求,以面試形式組織對相關專業適應性或專業技能進行綜合考試,具體實施由各二級招生學院負責。
(二)面試考核內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分析推理能力、職業道德、專業素養、學習計劃及所申請專業學習背景等。總分:100分。
(3)考試成績=面試成績+軍事榮譽成績。
(四)考試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將在我校教務處網站上公布,請及時關注。
六、招生原則
我校招生工作將嚴格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要求執行,具體如下:
(1)免試考生按退役大學生和技能競賽免試考生分類預錄取,報考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專業招生計劃的,直接錄取;報考人數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的,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報滿為止。
(2)若考試成績相同,則按考生在校期間平均成績排序,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3)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以自愿退學為由撤回申請。
(4)免試技能競賽學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單項計劃未完成時,該計劃用于畢業年份錄取普通考生。
(5)考試結束后2日內公布擬錄取結果,公布內容包括考生姓名、報考專業、綜合考試成績、錄取結果等,公布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布后無異議的,市教育考試院打印錄取名單,加蓋公章備案。選拔學校收到備案的錄取名單后,按要求填寫錄取通知書,集中寄送生源學校,生源學校再送達學生本人。
七、學生學籍管理
(一)2024年9月,教務處組織相關學院、部門完成2024年專科升本科生入學注冊工作,學校在錄取時對學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核重慶三峽學院教務處,未按時正常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取得高職(專科)畢業證書的學生,不予入學。
(2)經市教委批準通過“專升本”項目錄取的學生,可進入2022年本科班學習,其學業成績管理與錄取年級相同。
(三)專科升本科畢業的學生不得轉校、轉專業。其日常管理及畢業待遇與擇優錄取學校同年級、同專業、同性質、同類別學生相同。學生畢業時符合學校《學分制學生管理規定(試行)》有關規定的,發給全國統一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并按照教育部教發[2002]15號文件的規定,在學歷證書上加注“在我校××專業專科開始學習”字樣;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有關規定的,發給全國統一的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八、附則
(1)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專升本”招生相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二)本辦法未盡事宜,請咨詢重慶三峽學院教務處。本招生規定由重慶三峽學院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