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環境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境保護工程師資格證書》,注冊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境保護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并依法取得專業印章,從事環境保護方面的專業工程設計及相關經營活動。 人員。
根據有關文件,從2005年開始,注冊環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將在全國范圍內舉行,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證書。 原則上每年舉辦一次。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 參加基礎或專業考試的人必須在一年內通過所有科目。 通過基礎考試并按要求完成專業實踐年限的人員,方可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考試合格的,由省(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社部聯合印制的《注冊環境工程師資格證書》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 證書”,全國有效。
二、報名條件
注冊環境工程師考試的注冊條件如下:
(一)參加注冊環境保護工程師基礎考試,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學歷,從事環境工程設計工作滿一年。
(三)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參加注冊環境工程師專業考試,必須通過基礎考試,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累計2年; 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累計3年。
(2)獲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累計3年; 或取得同類專業碩士學位后,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累計4年。
(三)獲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環境保護專業工程設計工作累計滿4年; 或取得同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境保護工程設計工作5年以上。
(四)獲得本科學位或者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學位后,從事環境保護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或取得本科學歷或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學位后,在環境保護專業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已工作5年; 或取得學士學位或同類專業學位后,從事環境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學歷后,從事環境保護工程設計工作累計6年; 或取得類似專業大學學歷后,從事環保工程設計工作累計7年。
(6)獲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后,從事環境工程設計工作累計滿8年。
(三)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免試基礎考試2024年安徽環保工程師考試時間及科目,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獲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累計5年; 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環保行業工程設計工作累計6年。
(2)獲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2024年安徽環保工程師考試時間及科目,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累計6年; 或取得同類專業碩士學位后,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共計7年。
(三)獲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環境工程設計工作累計7年; 或獲得同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環境工程設計工作累計7年以上,從事環境工程設計工作8年以上。
(四)獲得本專業學士學位或學位后,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累計滿8年; 或取得相近專業學士學位或學位后,從事環保行業工程設計工作累計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學歷后,從事環境保護工程設計工作累計9年; 或取得類似專業大學學歷后,從事環境保護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后,從事環境工程設計工作累計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學歷后,從事環境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從事環境保護工程設計工作累計滿25年; 或取得同類專業中專學歷后,從事環境保護工程設計工作累計滿三十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及其他專業
(1)本專業:①環境工程; ②環境科學; ③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 ④農業資源與環境; ⑤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2)同類專業:①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②給排水工程; ③熱能與動力工程; ④土木工程; ⑤水文水資源工程; ⑥化學工程與技術; ⑦工藝裝備及控制工程; ⑧安全工程; ⑨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三)其他專業:本專業及相近專業以外的工科專業。
3. 報名時間
環保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各省有所不同,但一般在每年9月。
注:部分省份還要求資格后審查。 詳情請參閱各省現行考試通知。
4. 考試時間
2024年環境保護工程師考試將于2024年11月2日至3日舉行,具體考試安排如下:
5. 考試科目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 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考生僅可使用統一發放的《考試手冊》(考試結束后收回),禁止使用其他參考資料; 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考試時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 及參考書(圖書范圍詳見申請文件),具體內容如下:
(1)基礎考試內容包括: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計算機應用技術、電氣與信息、工程經濟學、法律法規、工程流體力學與流體機械、環境工程微生物學、環境監測與分析、環境評價與環境規劃、污染防治技術、職業法規等共16個學科。 前十科目為公共基礎部分(上午),共120題; 后六科為專業基礎部分(下午),共60題。
(二)專業考試內容包括:環境法規與標準、水污染防治工程技術、污水處理與資源化工程實踐、大氣污染防治工程技術、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實踐、固體廢物處理與處置工程工程實踐、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術、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實踐等共9個學科。
6. 考試題型
環境工程師考試題型如下:
7. 分數管理
參加基礎或專業考試的人必須在一年內通過所有科目。 考試成績在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上發布。
8.證書管理
考試合格者,頒發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部聯合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境保護工程師資格證書》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全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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