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績復議可以采取以下途徑:
1. 聯系所在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如果對高考成績有疑問,可以向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申請復核。
2. 查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的復議政策。在申請成績復議前,需要仔細查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的復議政策,以便了解如何申請和提交申請。
請注意,復議結果可能會有所不同。復議過程可能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包括評分的準確性、評分標準的理解等。因此,申請復議前,請充分了解可能的結果,并做出自己的決定。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建議咨詢相關人士獲得更多信息。
1. 復議時間由原來的查分后一周內改為一個月內。這意味著,如果考生對高考成績有異議,可以在收到分數后一個月內申請復議。
2. 復議結果由原來的“提分”或“降分”改為“成績更正”。這意味著,復議可能涉及成績的正式更改,而不是僅僅增加或減少分數。
請注意,以上變化僅供參考,具體以官方通知為準。同時,要了解更多信息,建議咨詢相關教育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