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廣廈學院地址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學院路宏潤街10號。
哈爾濱廣廈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是黑龍江省高等教育強省建設規劃“111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學校始建于1992年,原名為哈爾濱商業大學廣廈學院。學校位于素有“東方小巴黎”之稱的歷史文化名城哈爾濱市,環境優雅,景色宜人,具有濃郁的歐式建筑風格和優美的校園文化環境。學校教學、科研、體育和生活設施齊全。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地點、設施和活動內容可能會隨時間和其他因素發生變化。如需獲取最新信息,建議您直接訪問哈爾濱廣廈學院的官方網站。
哈爾濱廣廈學院有金融科技、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管理、商務英語、工程造價、建設工程管理、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經濟與金融、會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等專業。
哈爾濱廣廈學院招生章程如下:
1. 學校全稱:哈爾濱廣廈學院。
2. 辦學層次:本科。
3.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4.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要求,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質量和畢業生就業情況,制定面向全國的招生計劃,并報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5. 錄取規則:
(1)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0%。
(2)對符合照顧政策的考生,按加分投檔的分值比例增加分數后參加專業排隊錄取。
(3)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在安排考生專業時,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滿足。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將依次考慮后續專業志愿;若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則對符合調劑志愿的考生進行調劑。
(4)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5)外語語種要求:商務英語專業只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6)男女比例:不限。
(7)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信息網、學校招生簡章及學校招生辦公室書面通知等。
具體招生章程可以訪問哈爾濱廣廈學院的官方網站進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