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工程學院的地址有兩個:本部: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小城故事北街1999號;南校區: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上河東街888號。
長春工程學院是一所以工學為主,以工程管理、機械、電子、計算機為特色,涵蓋工、理、文、經、管、法、藝、林的多元學科的本科高校。學校成立于1950年,是吉林省本科高校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
如需了解更多學校信息,建議查詢學校官網或咨詢在校學生。
長春工程學院有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給排水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測繪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信息與計算科學、軟件工程、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等專業。
長春工程學院招生簡章可以參考官方發布的文件,以下內容僅供參考:
長春工程學院是一所以工學為主,工、理、管、文、經濟、藝術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學校始建于1951年,2010年更名為長春工程學院,是吉林省重點建設高校,已納入國家“雙一流”高校行列。
學校招生錄取規則如下:
1. 依據教育部規定,學校招生錄取實行“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 執行國家規定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政策以及錄取批次,根據考生填報我校的志愿和專業志愿情況,確定錄取專業和被錄取考生入學后的專業安排辦法。
3. 對非平行志愿省份,當第一志愿報考人數不足計劃余額時,積極組織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時,積極與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協商解決。
4. 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則和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的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專業復審,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學籍,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更多詳細信息可以訪問長春工程學院的官網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