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務員考試科目包括筆試和面試。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其中,報考省、市機關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單位職位的人員考《申論》A卷,報考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職位的人員考《申論》B卷。報考有專業測試要求職位的報考者除進行公共科目考試外,還須進行計算機、法律、財會、外語等相關《專業知識》考試。
面試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或說課方式。面試人選根據職位招錄計劃數,在同職位達線人員(人民警察職位為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計劃數在10人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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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取消公共基礎知識考察:在以往,安徽公務員考試中會考察到公共基礎知識,但近年來,這一部分內容已經被取消。
2. 增加面試形式:安徽公務員考試在招錄公告中明確提出增加結構化面試形式,以進一步考察考生的整體素質和綜合分析能力。
3. 考察專業性:在申論考試中,對于一些特殊崗位的申論考試,會更加注重考察考生對于特定領域的專業性分析能力。
4. 面試比例調整:安徽公務員考試中,面試人選的比例通常會調整為不低于5:1,這意味著會有更多的考生有機會進入面試階段。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變化僅供參考,具體以當年招錄公告為準。同時,安徽公務員考試科目和內容還會根據不同崗位和層級有所區別,考生需要針對自己的報考情況有針對性地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