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暫停參加普通專科轉本科招生考試,且目前在暫停期間的人員。
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4.其他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
二、報名方式
2024年普通本專科報名采取網上預報名、網上審核、網上繳費方式實施。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月12日09:00至1月19日18:00;考生提交預報名材料后,省招生辦對材料進行審核。考生須登錄“廣東省2024年普通本專科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查看報名資格審核結果。審核結果為“通過”或“待審核”的考生方可繳費;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1月23日17:00。具體要求請參見《廣東省2024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相關要求。
考生報名時,須認真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上傳相關材料,并保證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如考生使用無效證件或其他不符合報名要求的文件報名,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并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一)2024年普通高考共4門科目,其中公共課2門、專業基礎課1門、專業綜合課1門。公共課、專業基礎課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專業綜合課考試時間為150分鐘(設計基礎210分鐘),滿分為200分。
公共課程是政治理論和英語。
專業基礎課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1年版)中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12個學科門類設置,各學科對應專業基礎課詳情請參見《2024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專業與公共課、專業基礎課對應表》。
專業綜合課由省統一設置,詳見《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招生擬招生統一考試專業綜合課對應表》。
(二)省統考科目考生考場、座位號統一安排和管理。為滿足網上閱卷要求,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安排考場、座位號。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3)省統考科目考試要求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同等層次專科至本科專業要求制定,詳見《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
(四)2024年普通專升本考試時間為3月30日(星期六)、3月31日(星期日),具體安排如下表:
筆記:
1.報考我校職業師范專業考生,須取得所報考專業對應的中級工以上(含中級工)職業技能證書,具體請參見《廣東技術師范學院2024年普通專科至本科學生職業技能證書評審指南》;
2.先修專業類別請見《教育部關于印發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版)的通知》(教職城[2021]2號)(網址:);
3、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和我校《招生簡章》,體檢不滿足要求者,不予錄取;
4、住宿費:600-1700元/學年(入學后按實際宿舍標準收取)。
5. 入場
(1)省招生辦根據年度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根據考生類別(職教考生、報考生、普通考生)和專業基礎課,確定三門科目總成績(兩門公共課+一門專業基礎課和一門公共課+一門專業基礎課+外國語言文學專業和非英語專業一門專業課,下同)和專業綜合課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按照平行志愿填報原則網校哪個好,對通過兩門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四門科目總成績和學校專業組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到低進行填報。即按照“分數優先、隨志愿”的原則,按照學校專業組計劃,對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查找,排名靠前的考生優先查找,再對考生申報的學校專業組志愿逐一進行查找。在考試科目組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學校專業組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到低進行填報。招生院校按照錄取規定擇優錄取,不得跨學校專業組錄取或調整。
(三)考生成績排序規則如下:
1.不同科目組(含省統考科目組和學校自編科目組)單獨排序。
2. 學校將根據考生四門科目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確定錄取順序,若四門科目總成績(含加分)相同,則比較四門科目總成績(不含加分),總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若四科總成績(不含加分)仍相同,則比較三科總成績,取成績較高者優先。
若三門科目總成績(不含加分)仍相同,則按以下原則排序:
優先考慮,比較專業基礎課成績,優先考慮專業基礎課成績較高的課程。
第二優先比照公共課政治理論成績,成績較高的優先錄取。
三、外國語言文學專業非英語專業,英語成績較高者優先考慮;外國語言文學專業非英語專業,專業成績較高者優先考慮。
四、比較專業綜合課程成績,優先考慮專業綜合課程成績較高的。
第五順序,各科成績相同者同時錄取。
增加三門科目總成績排序,排序規則同上。
(四)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高校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推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廳〔2020〕3號)精神,符合上述相應申報條件的高職院校應屆畢業生和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世界)”中獲獎的中國國家隊選手,均可向我校符合條件的招生專業申請推薦錄取。考生需于2024年1月12日至19日在網上報名,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向我校提交以下相關材料(發送至郵箱:)申請獲得推薦錄取資格。學校審核通過后,按規定向社會公示,并報省招生辦備案辦理錄取手續。
1. 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2. 高校學籍核實(應屆畢業生)
3.世界技能大賽參加證明(加蓋學校印章)
4.世界技能大賽獲獎證書掃描件
5.世界技能獎證書翻譯件(需加蓋翻譯公司公章)
6.世界技能大賽推薦學生報名表
(五)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省對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以下簡稱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招生計劃,實行單列計劃,單獨錄取。
六、學習期間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在新生入學時,對新生的學歷學位等注冊材料進行審核,審核不合格的學生,不予辦理電子注冊,并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學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招生院校將對學生身份、原學歷、身心健康等入學條件進行審核,審核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體檢及復檢由我校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的通知》(教辦函[2003]3號)、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辦函[2010]2號)及《關于明確慢性肝炎患者肝功能異常判定具體標準的函》(教廳函[2010]22號)執行。復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普通專升本錄取考生秋季入學,全日制學習。學校可采取插班或獨立組班的形式對普通專升本學生進行教育教學,并按照普通高等教育學生相關管理辦法進行管理。普通專升本學生畢業時江西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畢業證書上加注“本校XX專業專升本學習”江西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學習時間按實際進入本科階段時間填寫,并發給畢業證書。
七、畢業與就業
普通專科學生,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取得相應學分,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合格,達到相應專業人才培養標準,符合學校畢業要求,準予畢業,頒發本科學位證書。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條件,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普通專科畢業后的就業辦法與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