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濰坊科技大學2022年自主招生和綜合評估招生工作。
第二條 濰坊科技大學招生實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濰坊科技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濰坊科技學院 學校代碼:12843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壽光市金光街1299號
第六條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條 受教育程度:本科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八條 濰坊科技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和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第九條 濰坊科技大學招生就業(yè)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濰坊科技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1.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和省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guī)定及實施細則;
2、根據山東省教育廳批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和有關規(guī)定,編制各專業(yè)招生生源計劃網校哪個好,制定學院招生規(guī)章制度;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客觀介紹學院情況和招生規(guī)則;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十條 濰坊科技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第十一條
我校2022年安排自主招生200人、綜合評價招生200人計劃,招生專業(yè)為:機電一體化技術、建筑工程管理、市場營銷、應用化工技術、園藝技術,各專業(yè)招生計劃可在學校招生網()上查閱。
第五章 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 2022年高職(專科)分考招生面向我省中職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人員,報考的社會人員須具有高中畢業(yè)學歷或同等學歷;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須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條例》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的規(guī)定和要求。
第六章 錄取規(guī)則
第十四條 2022年高職(專科)自主招生及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測試)將以線下方式進行。自主招生考試時間:2022年2月27日,文化科目考試:09:00-10:30,素質測試:14:30-15:30。綜合評價考試時間:2022年2月27日,素質測試:14:30-15:30。
第十五條
1. 分數計算
1. 單獨注冊
考試內容及分數構成:考試采用“文化素質+專業(yè)技能”形式,總分為430分,其中文化素質測試20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230分,兩項原始分數均計入總分。
1、文化素質測試。包括文化科目測試和素質測試,均由我校組織。文化科目測試為:語文(滿分75分)、數學(滿分75分),采用合卷形式,考試時間為90分鐘。素質測試側重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職業(yè)素質,滿分5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內容包括考生的道德品質、團隊協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對專業(yè)的了解程度、興趣愛好、職業(yè)價值觀等。
2、專業(yè)技能測試。考生須參加山東省招生考試院組織的春季高考統一考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測試成績我校予以承認,并根據考生實際成績計入總成績。
2.綜合評價錄取
考試內容及分數構成:考試采用“綜合素質測評+素質測試”形式,總分為100分,考生成績由綜合素質測評(60%)+素質測試(40%)兩部分組成,各部分按規(guī)定比例折算成總成績。
1、綜合素質測評。學校成立評分專家組,對考生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占40%)和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占20%)進行集體評定和評分。以上兩項數據均來源于山東省教育招生陽光數據管理平臺。
2、素質測試。此項測試為筆試,占比40%,重點考察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職業(yè)素質,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內容包括考生的品德修養(yǎng)、團隊協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理解、興趣愛好、職業(yè)價值觀等。
分數相同處理原則:考生總成績相同時,自主招生各類別按專業(yè)技能、語文、數學、素質測試的順序比較分數,分數較高者優(yōu)先錄取;綜合評價按素質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的順序比較分數,分數較高者優(yōu)先錄取。
二、專業(yè)志愿者報名及錄取原則
自主招生必報一個專業(yè),綜合評定必報一個專業(yè),調整一個專業(yè),各專業(yè)計劃可根據申請情況進行調整。
參加自主招生(退役士兵除外)的考生,由高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由文化素質測試原始成績與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之和組成。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由高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綜合成績由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成績與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組成。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公布后濰坊科技學院報考代碼,于2022年4月6日前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3.根據山東省教育廳規(guī)定,經學校自主招生或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山東省春季、夏季統一高考招生。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資格審核。所有考生入學后,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和入學資格審核。如發(fā)現以偽造材料、冒充他人、體檢作弊等方式獲取入學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開除學籍。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補貼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退費標準按照山東省政府辦公室《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y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儉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五部門印發(fā)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確定。
第八章 資格審查與發(fā)證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考生進行復核,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規(guī)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注冊。
第二十條 畢業(yè)生完成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或者按照教學計劃的要求修滿全部學分濰坊科技學院報考代碼,可獲得濰坊科技學院專科畢業(yè)證書。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獎學金、助學金、特殊困難學生等。
1.本、專科學生全部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平均比例達20%以上。
2、學校實行特困學生資助資金制度,提供部分勤工助學崗位,保障特困學生正常學習。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申請信用助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