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考試助理
湖南財經大學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主辦、省教育廳主管、省財政廳共管的全日制財經類本科院校。 現有2個校區,占地760畝。 主校區位于湖南湘江新區,地處岳麓山麓、湘江之濱、梅溪湖畔,雷鋒校區位于長沙國家高新區雷鋒街工業開發區。 學校是教育部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雙千計劃”高校、湖南省“十四五”應用型特色學科建設優秀案例高校被教育部評為教育管理信息化應用單位、“湖南省文明大學”、“湖南省文明大學”。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進單位”、“湖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進單位”、“湖南省綜合治理先進單位”。 學校起源于1933年的“民辦福利院會計進修學院”,是一所以管理學、經濟學為主,工學、文學、人文學科全面協調發展、具有鮮明財經特色的全日制省立學校。法律、藝術、教育等學科。 是一所公辦應用型本科院校。 2020年起,學校將一批本科招生轉移至湖南省。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2101人。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 2019年第1號),結合我校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合同制教師。 現將具體招聘計劃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人事辦公室,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各用人單位應當成立公開招聘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專任合同制教師的招聘工作。
(三)學校紀委全程參與監督。
2. 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和人員與崗位的相適應,注重綜合能力與專業知識的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資格。 崗位所需專業以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為準;
(五)本科、碩士院校應為高水平大學(急需專業要求可適當放寬);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精神素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治紀律或者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有結論的;
4、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過程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而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誠信檔案的人員;且備案期限尚未屆滿;
5、有其他依法不得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本次招聘職位24個; 本次招聘計劃招聘崗位50個,全部為專業技術崗位。 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6年1月1日后出生),職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財經大學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
(三)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2月31日。
2. 注冊方式:通過電子郵件注冊。 每人僅限申請一個職位。 如果您申請多個職位湖南財經經濟學院,您將被取消資格。
請應聘者將應聘材料發送至應聘崗位各二級單位的材料接收郵箱。 申請材料命名為“合同專職教師申請+姓名+申請部門”。
報名材料如下:
(1)《湖南財經大學公開招聘申請表》(詳見附件,簽名區需手寫簽名);
(2)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本科、碩士學歷學位證書(出國留學者還須提供教育部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下載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com及學校就業部門出具的就業推薦表;
(4)職位要求有工作經驗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加蓋工作單位公章);
(五)獲獎情況、科研成果及其他相關材料;
(六)黨支部頒發的中國共產黨黨員(含預備黨員)身份證明(2024年4月20日后頒發);
(7)已在崗人員須提供加蓋現所在單位公章的批準報考證明(試教前提供)。
三、相關要求
申請人的學歷(學位)必須是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 出國留學人員的學歷應當經教育部有關部門認證。 在境內院校學習的學位證書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獲得; 留學人員須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學位證書和學歷證明報告,逾期未取得申請者,取消其資格。 有親屬在我校工作的應聘者,應在報到時書面告知所應聘的二級單位。 否則將導致取消資格。
員工工作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繳款可視為工作經歷。 工作年限按整年整月累計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6月30日。
(三)資格審查
各二級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將資格審查結果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對資格審查結果進行審核。 申請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 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報名資格。
分批次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名單及考試安排時間、地點在湖南財經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
(四)考試
一、考試組織及考試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將分批次進行,學校將根據報名情況及時組織不同批次的招聘。 招聘崗位應聘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 達不到考試名額比例的,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集體同意,可以減少考試名額比例。 計劃職位數未填補的,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計劃職位數可以推遲至下一批招聘,直至填補到位。
2.檢驗方法
考試采取試教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試講(含技能測試)占總成績的50%,面試占總成績的50%。
試教:凡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均可參加試教。 試教(含技能測試)以講授的形式進行。 申請者將準備與專業相關的課程15-20分鐘。 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教學素質。 試教設置及格分數為75分。 試教成績未達到合格者,不予參加面試。
面試:按照同崗位應聘人員排名,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數少于招聘計劃人數三倍的,對所有應聘者進行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外表、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專業知識應用能力和專業學術水平等。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5分。
所有職位的綜合評分均為80分。 同一職位符合資格分數線的報考人數少于計劃職位數的,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剩余職位可推遲至下一批招聘。
各環節測試結果在湖南財經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
(五)體檢及檢查
按照同職位報考人員排名(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網校哪個好,綜合成績相同的,以試教成績排名為準),平等確定體檢、考察人員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標準進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階段,主要考察遵守法律法規的情況、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表現和身心素質,審查報考人員的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的,按照應聘同崗位綜合成績并達到及格線的排名進行等額填補(綜合成績相同的,將按照面試成績排序)。
六、公告
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結果,進行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 報學校校長辦公會議、黨委批準后,在湖南財經大學人事處網站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招聘及福利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湖南財經經濟學院,簽訂勞動合同。 聘用人員應在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將人事檔案移交學校。 初次聘用期限為3年; 合同期滿考核合格后,勞動合同可續訂一次,有效期3年,期滿不再續訂。 錄用人員按照有關政策實行試用期。 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不合格者予以取消。 聘用期間,將享受與學校同類工作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熱線:-(人力資源部)
監督電話號碼: - (監察員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