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政部《會計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和《北京市會計資格管理實施辦法》(京財會[2013]1023號)的要求結合年度會計管理工作安排,現將2015年上半年會計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科目范圍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1、遵守會計及其他財務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有會計基礎知識和技能。
下列人員在限制期內不得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五年內(含五年)不得再從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資格考試或重新取得會計資格證書。
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編造虛假賬目,隱匿、故意毀壞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違法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不得參加會計資格考試會計從業資格準考證,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資格證書。
參加會計資格考試有舞弊行為的,兩年內不得參加會計資格考試。
2. 報名時間要求
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審核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 申請人應登錄北京財經網會計業務板塊()進行網上報名。 申請人應如實填寫注冊信息。 網上提交后,區縣財政局將對照片進行審核。 審核通過后,才可以進行網上支付。 付款成功即視為報名成功。 報名成功者可在報名系統中打印報名回執。
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流程詳見《網上報名須知》。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月6日9:00開始至2015年1月15日17:00結束。
審核確認時間:2015年1月6日9:00起至2015年1月16日17:00止。
網上支付時間:2015年1月6日9:00起至2015年1月17日17:00止。
2、考試時間安排為工作日和周末相結合。 根據實際情況,部分區縣安排工作日考試,考生可選擇擬報考的區縣(詳見報名信息表)。 如果選擇可以安排工作日考試的區縣,還應選擇“工作日考試”和“周末考試”。 一旦選擇,就無法更改。
三、考試時間安排
2015年上半年會計資格考試自2015年3月21日起開始,直至全部報考人員全部參加考試為止。 考試期間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節假日占用的周末不安排考試,考試時間順延。 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打印的時間為準。
四、收費標準依據
收費標準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1]396號)。 報名費每科80元,三科合計240元。 。
五、考試科目題型
2015年上半年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題型包括五種類型:是非題、單選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選擇題、綜合題。 試卷由無紙化考試系統隨機排列、組織、生成。 每科滿分為100分,及格分數為60分。
六、考試方式及成績查詢
2015年上半年會計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考試方式。 每個考試科目持續一小時,不間斷,三個科目考試連續完成。 考試完成后將立即顯示每個科目的分數。 網上查詢成績具體時間請參見準考證上的相關內容。 考生電子試卷保存1年。
七、打印門票安排
申請人應于2015年3月12日至3月20日登錄北京財經網會計業務版塊(),打印準考證。 詳情請參閱網上報名須知。
八、證書頒發及領取
報考者應一次性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三科。 考試合格者,在各區、縣指定地點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領取證書的具體時間請參見準考證上的相關內容。
九、相關事項說明
1.為提高報名效率,報名者應嚴格按照報名須知中的照片規范,在網上報名時上傳本人標準證件照。
2、已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3. 申請人確認網上付款后會計從業資格準考證,所有報名信息將不會修改,也不再辦理取消手續。 建議申請人謹慎行事。
4、會計資格考試不實行補充報名。 申請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注冊手續。
5、考生考試時間由計算機隨機分配,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宣布。
附件:2015年上半年北京市會計資格考試報名信息表
北京市財政局
201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