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考試考的內容包括《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英語(二)》、《法律文書寫作》、《普通邏輯》等課程。
自考即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符合所有條件的公民都可以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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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考試內容的最新變化主要體現在公共課的變化上。具體來說,自考英語二的變化比較大,很多省份取消了原來的34分的“閱讀理解”題型,取而代之的是一種綜合新題型。這種新題型將閱讀、選詞填空和完型填空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目的是為了更全面地檢測考生的閱讀理解能力。此外,部分專業中馬原課程的變化也比較大,其中涉及到一些調整和優化,比如章節的分布和知識點。
此外,部分省份在自考考試中增加了對考生綜合素質的應用,如對計算機、英語等應用能力的考察,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自考考試的內容和形式。
總的來說,這些變化主要是為了更好地適應時代的發展和人才的需求,提高自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同時也為了更好地適應自考改革的新要求和新的教育理念。這些變化可能會對自考生的學習和考試策略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自考生需要密切關注相關政策和考試大綱的變化,及時調整自己的學習和備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