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總承包二級資質標準如下:
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5kV以上的送變電工程。 2座330M V送變電工程的土建、電氣安裝。 110kV以上變電站土建、電氣安裝。 35kV以上送變電工程的電纜工程。
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電力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其中電力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0人。
企業注冊資本金8000萬元以上。
此外,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億元以上,并且近5年的累計竣工面積達到35萬平方米以上。
電力總承包二級資質適用于建筑企業承接電力工程項目,包括發、變、配、建電力設施的施工總承包業務。在電力總承包三級資質標準的基礎上,申請電力總承包二級資質的企業還需滿足特定的業績、人員和技術裝備等方面的要求。在滿足相關要求后,企業可以向省級有關部門申請資質評定,評定通過后即可獲得相應的電力總承包二級資質證書。
1. 電力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的企業資信要求可能不會有太大變化,繼續要求企業有滿足相關業績要求和資產、技術、人員等方面的條件。
2. 電力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的企業技術裝備要求可能會根據行業發展和企業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但總體上仍可能包括一定數量的專業設備。
4. 電力總承包二級資質標準可能會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和社會發展形勢,進行適當調整和完善,以更好地適應行業發展的需要。
總的來說,電力總承包二級資質的變化可能會涉及到企業資信、技術裝備、項目要求等多個方面,但具體變化情況還需參考相關政策法規和標準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