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師資格證書(與申請的職位相符)、職稱證書;
3.普通話水平證書(中文、英文崗位2A級,其他崗位2B級);
4.年齡35周歲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對三年內(2009年4月1日以后出生)被評為省級優秀班主任、市級(含市級)以上教學名師、學科帶頭人、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以及在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省級以上競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的教師,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6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招聘遵循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報名及資格預審
1、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凡符合招生條件的志愿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報名時須提交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可將相關材料復印件直接郵寄至南京樹人國際學校宿遷分校招生辦公室。
2、材料審核小組根據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在統一時間內進行資格初審,一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考試資格。合格申請人名單將在學校網站上公布,學校將電話或短信通知申請人繳納材料審核費和筆試費并領取準考證。未按時繳納材料審核費和筆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3、招聘崗位配比為1:4,報名截止后,如報名人數未達到配比,招聘計劃相應減少或取消。物理、化學、生物專業配比未達到配比宿遷樹人國際學校,考生可改讀小學理科或勞動技術專業。
4、報名地點:南京樹人國際學校宿遷分校招生辦公室。
5.報名時間及費用: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間為2012年4月26日至2012年5月10日,在職人員報名時間為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6月18日。材料初審通過的申請者需繳納材料審核及筆試費用100元。
2. 筆試
筆試內容為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分別占30%和70%,總分為100分。考生須持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遲到15分鐘不得入場,其他要求以準考證所附要求為準。
(三)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4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前未提供原件的考生,須按規定提供原件進行審核。資格審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不予補考。通過面試的考生名單及成績將在考場附近顯著位置的公告欄上公布。
參加面試人員需繳納面試及課評費用100元。面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理論在教學中的應用、教師基本素質及學科專業素質與教學等。面試時長根據學科特點確定網校頭條,原則上為15分鐘,計分標準為100分宿遷樹人國際學校,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其中,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等學科需增加專業知識技能測試,增加的技能測試分數為100分。面試總成績按百分比計算,單項面試占40%,技能測試占60%。
優秀教師免試筆試,但必須參加面試和上課,如參加面試的人數為3人及以上,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選拔2人上課,人數不足3人的,直接參加面試和上課。
4. 課程
考試院將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錄取名單及考試成績在考場附近的公告欄上公布。
上課按照主題抽簽、備課一個半小時、借課上課的順序進行。上課所用教具由學生自備,班級總分為100分(低于60分視為不合格,直接淘汰,不參加后續的檢查和體檢)。上課時間:小學40分鐘,中學45分鐘。
(五)體檢及調查
應屆畢業生總成績計算辦法為:筆試占20%、面試占20%、班級占60%。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總成績相同則以班級成績為準;相同則以面試成績為準;面試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為準;筆試成績相同則重新組織考試確定),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在職教師按照教學等級由高到低排序擇優參加體檢(教學等級相同時,優先考慮免試優秀教師;同等條件下教學等級相同時,以面試成績為準,面試成績仍相同時,以筆試成績為準,筆試成績相同或沒有筆試成績的,重新組織考試確定人選),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現正在參加體檢的員工在接到體檢通知時,須提供原單位同意體檢的相關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體檢名額出現空缺,或因特殊情況放棄體檢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最多補考兩次)。
體檢合格者,將按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接受教育局和學校聯合考察,應屆畢業生在學校實習一周。
(六)宣傳招募
經考核合格者,確定為公示候選人,并在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宿城區教育局、南京樹人國際學校宿遷分校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后,對符合條件的人員,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函審人事檔案,區教育局負責初審并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復審。對符合條件的人員,辦理蘇城區公辦學校設立手續。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
四、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在校務委員會的領導下,樹人宿遷分校成立了招聘工作小組,實行校長負責制。宿城區紀委、人社局、教育局派人全程指導監督。監督舉報電話: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蘇城區紀委:0527-
蘇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0527-
蘇城區教育局紀委:0527-
五、申請材料
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材料復印件(A4紙),復印件按以下順序裝訂:
1.應屆畢業生登記表(學校網站下載)
2、身份證復印件、2張近期2寸相同背景的免冠彩色照片。
3.2012屆畢業生《雙向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
4. 大學成績單(至少三年的學習)
5. 國家計算機一級證書或以上
6. 大學英語四級(英語專業教師須具備大學英語四級或大學英語六級證書,體育、音樂、美術等專業英語不作要求)
7.教師資格證(與所申請專業一致)
8.普通話水平證書(漢、英專業2A級以上,其他專業2B級以上)
9. 能提供相關材料或證書證明自己在學業優秀
在職教師須提供材料復印件(A4紙),復印件按以下順序裝訂:
1.在職教師登記表(學校網站下載)
2. 身份證復印件及2張近期2寸同背景免冠彩色照片
3.畢業證(學位證)
4.教師資格證書(與所申請專業一致)及職稱證書
5.普通話水平證書(漢、英專業2A級以上,其他專業2B級以上)
6.可提供工作業績證明(獲獎或榮譽證書、發表論文等)。初中入學考試科目優秀教師申請者建議提供兩年以上畢業班工作經歷或業績證明。
以上提供的復印件必須與原件一致,如提供虛假材料,將被取消就業資格。應屆畢業生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方可辦理正式手續,否則將被取消就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