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過去分詞作狀語的用法
過去分詞作狀語主要用于表示時間、原因、條件、讓步、方式等。過去分詞放在句首或句末時,通常起狀語的作用,給句子增添豐富的語義。
1. 指示時間
過去分詞作時間狀語時,通常表示動作發生在表語動詞之前。
例如:從山頂上看,這座城市看起來更加美麗。從山頂上看,這座城市看起來更加美麗。
這里,“從山頂上看”用作時間狀語,表示“看見”這個動作發生在“看起來更美麗”之前。
2. 說明原因
過去分詞作原因狀語時,描述句子主語的狀態或情況。
例如:她比以前更努力了。在老師的鼓勵下,她比以前更加努力了。
這里的“她”字表示理由,解釋了她為什么這么努力。
3. 表達條件
當過去分詞用作條件狀語時,它通常表達假設或前提。
例如:如果給我更多時間,我就能完成這項任務。如果給我更多時間,我就能完成這項任務。
這里,“Given more time”用作條件狀語,表示假設前提。
4. 優惠
當過去分詞用作讓步狀語時,強調盡管存在某種情況,但主句的動作仍然發生。
例子:盡管受到很多人的批評,他仍然對自己的能力充滿信心。
這里的“by many”表示讓步,突出主句中的“他”仍然有信心。
5. 代表權
當過去分詞用作方式狀語修飾語時,它描述動作發生的方式或伴隨的情況。
例如:in plain, the book is easy to. 這本書用平實的語言寫成,很容易理解。
這里的“in plain”作狀語,修飾方式,描述了這本書的寫作風格。
2. 過去分詞作狀語和現在分詞的區別
1.含義上的差異
過去分詞表示被動、完成,現在分詞表示主動、進行。
例如:從 看網校頭條,這所房子。從遠處看,這所房子顯得荒涼。
這里,過去分詞“Seen”表示房子是被觀察的對象。如果是現在分詞“from the”,則表示主語正在積極觀察。
2. 用法上的差異
過去分詞作狀語時,其邏輯主語與句子主語不一致;而現在分詞作狀語時,其邏輯主語通常與句子主語一致。
例如:在太陽的照射下,金屬板變得太熱,無法觸摸。在太陽的照射下,金屬板變得太熱,無法觸摸。
這里的“by the sun”的意思是金屬板被太陽曬熱了,和句子的主語“the metal plate”不一致;如果是現在分詞“The metal plate under the sun”,意思是金屬板在太陽下被曬熱了,和句子的主語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