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則
復試錄取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范、信息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堅持德、智、體、藝、勞綜合衡量,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達、道德品格、科學精神、誠實守信等。遵守法律法規。 堅持科學選拔、擇優錄取,促進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
2、組織管理
全面嚴格落實招生錄取主體責任。 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協調、推進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執行“集體討論、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程序,對研究生考試招生等重大事項進行審議和決定。作為考試和錄取; 學校黨委書記、校長親自部署、協調、督促工作; 學校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全程參與、組織、管理。 實行校院兩級管理和研究生復試工作督導組監督管理的模式。 具體職責如下:
1、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負責復試工作的領導和全面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下達復試調整和復試通知書。制定招生工作辦法,分配招生計劃,規范復試流程,審查復試、調整招生操作細則,統一發布調整信息、調整復試和擬錄取名單,統一監督檢查。
2、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各學院復試工作的領導和全面管理,并負責組織成立復試工作小組。 主要負責同志(黨委書記、總裁)是單位復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親自檢查、親自協調、督促工作; 負責同志(分管醫院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員,全程參與、組織和監督。 管理。
學院負責組織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復審工作組制定并實施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復審工作具體實施細則、復審工作組基本標準、制定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程序,組織復試科目提案,制定復試導師的選拔辦法,選拔和培訓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協調復試中的糾紛。 ——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審查工作、擬錄取名單的審核和批準等。復審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嚴格執行回避和保密制度。 復試結果和擬錄取名單經學院相關部門審核后報研究生處。
3、紀檢監察室履行監督職能,受理有關問題的投訴舉報,通過現場或視頻檢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對復查過程的監督。
3、復試分數線
1、根據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確定各專業復試最低分數線(表1)。
表1:北京聯合大學2024年碩士招生專業分數線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11個。 其中,第一志愿的總成績將折算成相應學科類別的國家線,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專項計劃數評選出前8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務辦[2023]1號)北京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學校擬接受1名轉學三個工程專業學位類別的候選人具體情況見計劃分配方案(表2)。
表2: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分布表
3、退役大學生軍人計劃共10人。 相關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按照志愿考生初試成績與相應學科類別國家線的總成績折算。 它們將從高到低排序。 前10名將從第一批中選出。 設置復試的最低分數線(表3)。
表3:2024年退役大學生兵名額及復試成績分布
4、具有同等學歷報考并符合復試要求的考生,須參加補充考試。 詳情以學院通知為準。
4. 復試安排
(一)復試時間、地點
研究生復試將于3月底開始。 所有考生均進行現場復試。 復試時間、復試地點、參加復試的學生名單以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復試通知為準。 相關信息將提前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公布。
復試將以平衡的形式進行。 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原則上按照計劃人數與復試人數的比例確定,比例為1:1.2至1:1.5。 自愿候選人和轉學候選人將分別計算。 合格學生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學生人數組織復試。
(二)復驗方法
1.筆試
主要測試專業課程。 專業課閉卷筆試答題時間原則上為每科60至120分鐘,滿分100分。 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必須參加兩門與初始考試科目不同的本科核心課程的附加考試。 具有同等學歷的申請法學碩士(非法學)、旅游管理碩士的考生無需參加考試。 會計學、圖書情報、旅游管理等專業加試思想政治理論課,加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比例不低于30%。
筆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實踐(實驗)能力評估
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根據專業特點和人才選拔需要安排實踐(實驗)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實驗操作技能,或者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面試
每位候選人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每個復試組一般應有不少于5名專家成員,其中英語提問老師1名、心理提問老師1名、復試組秘書1名; 同一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各復試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價標準必須統一。
(三)復審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有效性,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可根據專業特點確定復試內容。 一般應包括以下幾個基本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一)在校學習情況及成績;
(二)綜合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學位類別)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運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學位類別)發展趨勢的了解類別)及其在本專業領域的工作能力和發展潛力;
(三)外語聽說能力;
(四)創新精神和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一)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等;
(二)本學科(專業學位類別)以外的學習、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者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
(三)有奉獻精神、責任心、紀律(遵守法律法規)、協作精神、心理健康;
(四)人文素質;
(五)行為、表情、禮儀等。
(四)復試注意事項
整個復試過程中,考生不得拍照、錄音、錄像。 復試結束后,不得將考試內容告知他人,不得通過互聯網傳播任何有關復試內容的信息。 如有上述行為,將視為違紀,并取消考試成績。
(五)復審流程
1. 復試費用
復試費用為100元。 考生參加復試前必須進行網上繳費。 詳情請參閱付款流程(附件1)。
2、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考生須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A4紙同一面)、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學歷證明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注冊審核時須提交7個學期的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提交審核)、學業成績及其他獲獎證書復印件及其他相關材料。候選人學歷(學籍)信息,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入選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須出具《2024年度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證明》;復試時《少數民族項目碩士研究生報考登記表》;復試時須攜帶《入伍批準函》和《退役現役證明》; 考生簽署的《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格考核等。復試考生資格審查辦法以各學科(專業)通知為準。學位類別)。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復試。
考生原則上在錄取后進行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復試程序以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通知為準。
(6) 分數計算
1、復試成績為復試成績(均為百分制)按權重相加。 復試成績(含單項)低于60分(百分制)的,不予錄取。 復試中單項成績的權重參見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復試工作辦法。
2、初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后,復試成績與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到入學考試總成績。
入學考試總成績(百分制)=初試總成績÷5(滿分為300分除以3)×50%+復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50 %。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歷考生補考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七)復審結果公布
復試工作已結束,復試結果及擬錄取名單可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
/index.html)。
5、調整工作
在部分專業首選專業不足合格生源的前提下,學校招收轉學考生,轉學工作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規定進行。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是教育部唯一指定的網上轉學網站。 全國研究生招生轉學服務系統將于4月8日上線,擬轉學的考生須在系統開通后指定時間內完成轉學信息。 其他 調整方法無效。
1.轉學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轉學地區第一志愿專業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
2、轉學考生的首選專業原則上與轉專業相同,或者初試科目與轉專業初試科目相同。 第一志愿專業與轉專業相同(即專業代碼前4位相同)的優先錄取。 如果生源不足,會考慮類似專業,但初試科目必須相同、相似。
考生初試統一考試科目覆蓋轉專業所有統一考試科目的,視為相同。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I)原則上可以視為與英語(II)相同,反之亦然; 數學(一)可以看作是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業),它和經濟綜合能力是一樣的,反之亦然,是不可替代的。
3、第一志愿申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等專業碩士學位的考生,須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初試成績符合規定。轉專業和轉專業的要求。 在轉學區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以申請互轉北京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但不得轉學其他專業; 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轉入上述專業。
4、第一志愿申請法學(非法學)碩士學位的考生不得轉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轉專業。
5.學術學位專業不接受專業學位考生轉學; 專業學位專業接受學位候選人的轉學。
6、轉學考生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寫轉學信息。 未完成在線申請的轉學候選人將不被錄取。
7、已轉學的考生,須按照轉學報告中填寫的培養單位和專業偏好錄取復試。
8、同批次轉學的,須按照轉學系統中符合本學科(專業學位類別)轉學要求的考生成績順序確定轉學復試名單。
9、申請“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人選,不得在計劃外錄取; 未申請該項目的考生不得被錄取。
十、第一志愿報考“大學生退役軍人”專項專業并申請轉普通專業的考生,須符合A類考生相關專業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休大學生初試加分政策。
六、招生工作
1、嚴格按照總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 申請學術和專業考試的考生分為專業排名。 第一志愿候選人和轉學候選人分別排名。 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軍人計劃、少數民族享受計劃。 種族關懷政策的候選人單獨列出。
2、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一)復檢不合格(含單項)的;
(二)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格考核未通過的;
(三)復試時提供虛假信息、考試作弊的;
(四)候選人身份無法確認的;
(5)申請資格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確認的申請信息在錄取階段不予修改);
(六)體檢不符合有關要求的。
(七)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未通過附加考試課程。
3、復試結束后,學校將擬錄取名單在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公布; 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格考核。
4、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入學時未取得國家認可的本科畢業證書的,其入學資格無效。
5、考生申請碩士學位及所在單位出現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 若考生無法重考或無法被錄取,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校研究生教育為全日制。 除定向生外,所有擬錄取考生的人事檔案須按規定時間轉至學校。
七、監督復議
1、學校實行信息公開制度。 復試工作完成后,復試結果及擬錄取名單將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
/index.html)用于公告。
2、實行責任制和問責制度。 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對復試工作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嚴肅處理違紀行為。
3.實行復議制度。 投訴、申訴必須實名舉報。 調查情況屬實的,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將責成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組織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復審工作組進行審查。
4.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監督熱線:北京聯合大學監督舉報熱線:北京教育考試院監督熱線:。 考生可以通過學校咨詢、申訴渠道提出復議。
5、咨詢和申訴渠道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