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印發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關于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以及中山大學《關于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和規定,同時考慮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以及我院各學科專業(方向)考生的具體狀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現將方案公布如下:
一、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
1.我院各專業(方向)復試分數線如下:
初試成績達到我院復試分數線標準的考生,我們將依據各學科專業(方向)的總分高低順序,依次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有意者可登錄學院官方網站查閱復試名單詳情(詳見附件1)。
3.各專業(方向)擬招生人數如下,最終以實際錄取人數為準:
學科專業(方向)代碼
學科專業(方向)名稱
總計劃
已招推免生
公開招考計劃
備注
藥學(不分方向)
20
15
藥學(全日制)
40
39
藥學(非全日制)
15
15
二、資格審查
復試的考生需要在3月25日之前提交相關材料以供資格審查中山大學高考分數線,這些材料可以是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的電子版,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具體發送至指定郵箱,郵件的主題應按照“考生編號-姓名-資格審查材料”的格式編寫,入學復查時將核對原件。
(一)資格審查材料
身份證需出示原件,同時提供正面和背面的掃描件并簽名。若身份證遺失,可持臨時身份證(須在有效期內)或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需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及騎縫章)。對于姓名或身份證號有變更記錄的考生,還需提交戶口本或公安局的相應證明。
2.初試準考證打印后的簽名掃描件或照片。
考生需提交學籍學歷證明的復印件,包括簽名掃描件或照片。往屆考生必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而應屆生則需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具體辦理流程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閱。
請提供本科期間的學業成績證明文件,該文件需打印并附上簽署,隨后請提交掃描版或照片。請注意,原件需由學校教務部門公章認證,而復印件則需注明“此為原件復印”并加蓋原件存放單位的公章。
5.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復印并簽名后提供掃描件或照片。
往屆畢業生需提交畢業證和學位證,經打印并本人簽字后,需提供掃描件或照片。若畢業證書遺失,則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作為替代。
在境外取得的學歷證書,需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認證,并取得相應的認證報告。該報告需打印出來并加蓋簽名,然后提供掃描件或照片。
在讀研究生須出示其培養機構所簽發的準許報考的證明文件,并提交一份承諾書,聲明入學前已妥善辦理原就讀學校的退學手續。
考生若在網上報名時發現學籍學歷信息有誤,需額外提交以下材料:往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則需出示《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亦或任何有效的學籍學歷驗證報告的書面副本。
(二)復試補充材料
我院依據復試規定,對考生過往學業成績、一貫行為表現、科研實力、綜合素養及思想道德等方面進行全方位評估,要求考生提交大學期間的成績證明、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社會服務等方面的補充資料,以這些材料作為復試綜合評分的重要參考。
復試前需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掃描,入學后將對原件進行核實。若不符合報考要求,將失去復試機會。資格審查的文件將不予退還。資格審查未能通過的考生同樣將喪失復試資格。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一)復試方考核辦法式
1.復試方式:網絡遠程復試。
2.復試總分:復試總分占入學總成績的50%。
3.考核時間:每位考生的復試總時間不少于20分鐘。
考核方式主要采用面試形式。復試評審組將對每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單獨評估,考生需現場解答問題,在需要的情況下,評審組成員可能會對某些問題進行深入詢問。
(二)復試內容
復試的考核內容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具體包括對綜合評價、外語應用能力的測試、專業能力的考察以及綜合素質的測評四個方面。
1.綜合評價(占復試成績的20%)
考試內容涵蓋對考生過往學習成績、科研成果、競賽榮譽、社會服務等方面的資料綜合分析,旨在全面審視其過往學業成就、一貫表現、科研實力、綜合素養以及思想政治水平。
2.外語應用能力測試(占復試成績的20%)
考試的核心目的在于評估考生在外語方面的實際運用能力,同時檢驗其是否滿足攻讀本專業研究生所需的基本入學條件。
3.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占復試成績的60%)
考核目標主要針對考生對專業知識及相關領域的理解是否牢固、深入且全面,檢驗其是否達到攻讀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標準;同時評估考生的知識體系、動手(實驗)技能、綜合分析與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思維、寫作能力等方面。
(三)考核評分
考生完成復試后中山大學高考分數線,復試小組成員將分別對考生進行獨立評分。每位小組成員的評分結果匯總后,計算其算術平均值,該平均值即為考生的復試最終成績。該成績需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數,并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進行處理。
四、復試成績
入學考試的總成績是由復試成績與初試成績相加得出的,其中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占一半,即各占總成績的百分之五十。
各招生學科專業或招生方向將依據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排列,形成擬錄取名單。若總成績相同,則依據初試成績進行排序。
學術學位考生的成績和專業學位考生的成績需各自進行排序,然后依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逐一確定擬錄取的名單。
3.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
未參與復試,或者復試結果未能達標(若復試得分未達到滿分的60%,則視為不合格)。
入學初期三個月內,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對所有新生進行全方位的復核。復核結果不達標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注銷學籍;若情節較為嚴重,將移交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與處理。
五、信息公布
在本單位網站上網校哪個好,我們將公開復試錄取的具體方案,包括各學科專業(方向)的預計招生名額,復試考生的名單,復試的具體安排,調劑的相關信息,以及最終的復試結果。同時,對于參與專項計劃、獲得初試加分或享受特殊照顧政策的考生,我們將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詳細說明。
2. 復試結果報學校審核后公布。
審核通過后的擬錄取名單將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平臺上進行集中公布。
六、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