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小型汽車駕駛證申請年齡
擴大機動車免檢范圍
實施全國摩托車駕駛證“一次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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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公安部新聞發布會在京召開,通報公安部服務“六穩”“六保”、深化公安機關“放管服”改革情況安全交通管理,推出12項優化營商環境舉措。
推動全國摩托車駕駛證“一次通過”。 在實現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統一考試”的基礎上,實施摩托車駕駛證全國“一次通考”。 考生可憑居民身份證在全國范圍內報名參加考試。 在該范圍內申領摩托車駕駛證,無需提交居住證、居住登記證明。
推動摩托車通用異地轉移登記。 在非經營性小微客車登記檔案網上流轉的基礎上,推廣摩托車登記信息網上流轉。 申請人可直接向車輛遷出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 辦理時無需返回原產地查車、提取紙質檔案,減少面對面接觸辦理。
試點在全省范圍內普及私家車身份證登記,12個省(區)普及非營運小微客車身份證登記。 本省戶籍居民需在省內異地辦理新車登記的,申請人可憑居民身份證直接辦理,無需提交居住證或居住登記證明。
推動二手車異地出口使用臨時號牌。 對購買出口機動車的二手車出口企業,簡化轉讓登記手續。 可以直接申請臨時駕駛執照,無需核發正式車牌; 在外地購買的車輛,可以直接到機動車登記地申領臨時行駛證,無需返回公司所在地。
擴大機動車免檢范圍。 在6年內非運營的6座及以下小微客車豁免的基礎上,6年內非運營的7至9座小微客車(廂式貨車除外)納入豁免范圍。 對車齡6年以上10年以下的非營運小微客車(不含面包車),檢查由每年一次調整為每兩年一次。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非法改裝并被依法處罰的,仍按照原規定定期檢驗。
放寬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年齡限制,取消申領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70周歲的年齡上限。 對70歲以上申請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信息網,增加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確保身體狀況符合安全駕駛要求。
優化大中型客運、貨車駕駛證申領條件。 申領大型客車、牽引車駕駛證年齡下限由26歲、24歲降低至22歲,申領大中型客車、卡車駕駛證年齡上限由50歲調整為60歲歲了。 同時機動車駕駛人信息網,追加行駛的時間間隔也縮短了。 對相應記分期內沒有滿分記錄并申請大型客車駕駛證的,取得大型貨車駕駛證的期限由至少5年縮短為3年。 卡車駕駛執照的最短期限從3年縮短到2年。
擴大體檢醫療機構范圍。 對需要提交身體狀況證明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體檢醫療機構由縣級或軍團級以上醫療機構擴大到二級以上醫院、鄉鎮衛生院、符合健康體檢資質的社區衛生機構。 服務中心、健康體檢中心等醫療機構。
為殘疾人家庭共享車輛提供便利。 持有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C2)及以上人員,可以駕駛上肢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客車,方便殘疾家庭成員和其他為殘疾人提供服務的人員共享。 車輛。
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向道路運輸企業推送交通安全風險預警,提供企業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事故等信息服務,方便企業加強源頭安全管理,強化安全管理。駕駛員安全教育,防范和降低企業經營風險。
駕駛人通過“交控12123”APP,可以查看、下載交通事故記錄、準駕車型變更記錄、交通違法記錄、記分記錄等,方便駕駛人制作和使用交通安全記錄電子憑證。工作、求職申請等,并促進駕駛水平的提高。 人們的誠信守法意識。
推動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與銀行、保險監管機構之間機動車強制保險信息共享。 試點地區辦理機動車登記、出具檢驗證明時,可在線核驗機動車強制保險信息,申請人不再需要提交紙質機動車強制保險憑證。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