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特殊崗位教師在職學習和專業發展,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到農村學校任教,教育部印發《教育部關于實施2010年《農村學校教育名師培養計劃》(教師〔2009〕5號)的通知2024年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提出“農村學校教育名師培養計劃”(以下簡稱“名師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殊職位計劃”(以下簡稱“特殊崗位計劃”)應當結合實施。對服務期滿后留任特殊崗位的教師攻讀教育碩士學位,應當制定具體辦法。2011年,教育部辦公廳印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1年教育學碩士專業崗位教師工作的通知》(教師辦〔2011〕5號),啟動了教育學碩士專業進修專業崗位教師的工作。 每年安排招生計劃2500份,委托44所具有碩士學位培養資格的地方師范高校,招聘服務期滿、繼續在當地農村學校任教的本科優秀專項教師。通過論文答辯后,將頒發教育碩士學位證書。2016年,教育部規范了研究生招生,規定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的在職
人員的工作應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形式納入國家招生計劃和碩士學位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后3年內參加國家碩士入學考試的人員初試總分加分10分,同等條件優先錄取。大專畢業的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后,達到與高校畢業生同等學歷能力,符合招生單位具體業務要求的,可報考。
目前,“碩士課程”
目前仍在實施中,主要針對具有碩士研究生推薦免考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為“碩士課程”全日制研究生,并與當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合同,聘任為校內正式教師。在縣級及以下農村學校任教三年2024年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并參加研究生課程。第四年,他到培訓學校全日制學習一年,畢業時獲得了教育學碩士學位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