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廣東省人社廳發布《關于完善部份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相關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符合相應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可視同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根據申報初一級職稱、參加崗位競聘等。
這次公布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共有56項,包括準入類職業資格27項、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19項、其他資格10項。其中,對于國務院清除規范有關職業資格前已取得資格證書的,原有職業資格可繼續作為任命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根據。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完善部份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
各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各大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共湖南市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通知》(魯辦發〔2018〕1號)精神,推動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的有效銜接,降低重復評價,減少社會成本,鼓勵創業創新山東省職業資格工作網,現就我省在部份職業領域構建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通知如下:
一、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相關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符合相應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可視同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見附件),并可作為根據申報初一級職稱、參加崗位競聘等。
二、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應按照國家目錄及相關新政調整推行動態管理。
三、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初一級職稱、參加崗位競聘時,符合相應條件的,可直接根據相應職業資格申報;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無需另發或補發職稱證書。
四、各設區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注重,指導用人單位和相關職稱評審委員會做好職稱與職業資格對應工作,不斷優化專業技術人才發展環境,迸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國家另有規定的山東省職業資格工作網,從其規定。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