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為進一步加強期末考試組織管理,確保期末考試有序進行,維護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建設優良教風、學風、考風。 《漢口學院課程評估管理辦法》(漢口學院教字[2023]45號)規定,人才培養計劃中設置的所有課程都必須進行評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二、領導小組
領隊:羅愛萍
副組長:吳懷玉、程廣文、高偉
成員(按姓氏拼音排序):
王夢琳、鄧毅、孫寶林、深圳李曦
劉勝宏 任建新 張躍平 王俊嶺 范冬梅
林少榮、朱軒、黃安憶、陸旭東、景曉東
辦公室設在教務處
辦公室主任:朱家存
成員:教務處全體工作人員及各教學單位副院長、教學秘書
領導小組職責:部署、協調、檢查、指導全校考試工作,負責學校考試日程、考場、校級檢查人員的安排。
(一)檢查安排
1、本次考試實行二級檢查制度。學校為一級檢查,各二級院系為二級檢查。檢驗人員進入考場時應當佩戴檢驗證。
2、學校檢查由學校領導、教務處、學生工作處、教學質量與評價辦公室、評價與建設辦公室等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抽查各醫院、各科室監考、巡檢的落實情況。
3、教學單位檢查組需3人以上,由教學單位領導、辦公室主任、輔導員等組成,主要負責組織本單位考試課程的考場檢查。
(二)檢驗人員職責
1.檢查監考人員和參加考試的學生在場情況,檢查監考人員的工作情況。
2、檢查考場秩序和衛生狀況。
3、配合監考人員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紀、作弊行為進行核實和識別。
4、處理考場突發事件。
5、保存檢查記錄等。
3. 考試時間
教師要嚴格按照人才培養計劃規定的教學時間,在校歷規定的停考時間安排課程考試。
(一)必修課程
1、本學期必修課程持續至2023年12月22日,期末考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5日至29日、2024年1月2日至5日。
(二)選修課
1、選修課考試一般于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在課堂進行,考試須兩人間隔。考場要求與統一考試相同。
2、必修課《大學體育1》和《大學體育3》在課堂上進行。
(三)考場查詢
1.監考人員:具體監考安排請您自行登錄教務網站查詢監考人員。監考人員必須在考試前20分鐘到指定地點領取試卷,提前15分鐘進入考場,并清理考場。
2.考生:請登錄教務網站查看具體考試安排,并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因故推遲考試的學生,必須按照學校管理規定提前辦理手續,否則按“缺考”處理。延期考試通常與下學期的補考一起安排。
4. 考試安排
(一)考場安排
1.全校公共課程由教務處統一安排,其他課程由各教學單位在考試期間統一安排。各年級考試不能連續安排在同一天,必須間隔一天安排。在考試的最后兩天,各學院、各年級(畢業年級除外)必須安排一次課程考試。
2、各教學單位應根據學校要求安排監考人員,并通知個人。
3、原則上平均每30名學生配備1名監考人員,每個考場至少配備2名監考人員。
(二)活動安排
考試:每天兩次(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16:30)。
考試類型:時間為90分鐘至120分鐘。
(三)
組織過程
各教學單位要高度重視,成立考試領導小組,嚴格考試流程管理2024年漢口學院期末成績查詢,做好監考人員崗前培訓、學生誠信教育和各項考試相關準備工作。考試工作的每個環節都要有計劃、有記錄、有總結、有反饋。
1、課程考核計劃(附件1)須于12月11日前在正方教務系統填寫。
2、積極推進教學與考試分離,特別是開設公共基礎課的單位,逐步建立考試題庫。課程考試嚴格按照考試規定,由各教學單位安排教研室組織命題、審題。公共基礎課必須從外部專家題或題庫中隨機抽取。嚴格審查試卷命題。命題教師應簽署承諾書(附件2)、雙向詳細命題清單(附件3)、常用試題類型、寫作指導原則(附件4)。
3、試題應按照規定的模板和統一的格式要求進行設計。試卷模板和答題紙模板B4格式(附件5)請于12月18日前打印并提交教務處。被接受。
4、使用正方教務系統考試模塊預約考試,并于12月11日前在系統中完成考試預約。
5. 考核形式
各教學單元的試卷必須遵循教學大綱。考試可采取筆試(開卷或閉卷)、口試、機考等形式;考試可以試卷、調查報告、藝術設計作品等形式進行。
(一)課程論文(設計)和研究報告
每所學院申請的課程均以課程論文和研究報告的形式進行評估。課程論文模板和審核按照《課程論文(設計)考核要求》(附件6)和《研究分析報告考核要求》(附件7)執行。
(二)學校統一考試
考試課程:思想品德與法治、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大學英語1、大學英語3、高等數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計算機基礎、專業必修課等。具體時間安排將于按照2023-2024-1公共課和專業課期末考試時間安排。
六、考試組織
(一)候選人要求
1、嚴格考試作風和考試紀律,加強考試管理。期末考試前,各班要組織學生學習《考場規則》,明確考試紀律,做好考前宣傳教育,加強考試管理和考風建設,形成良好的考試氛圍。杜絕考試作弊等違反紀律的行為。
2、參加各門課程考試的學生須攜帶身份證或學生證進入考場。嚴禁將各種通訊工具及其他具有存儲、編程、查詢等功能的電子設備帶入座位。對違反紀律的學生,將按照學校《漢口學院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進行處理。
三、各學院、各班級要從保證學校人才培養質量和建設優良教風學風的角度,高度重視期末考試工作,做好學生的誠信教育、考風教育、紀律教育、嚴格考試紀律,嚴格考試管理。營造公平公正的考風和紀律環境,共同建設優良的考風和學風。
(二)監考工作
1、監考任務安排實施后,不得隨意變更。如有特殊情況,監考老師應提前一天向各教學單位報告調整情況,并及時報告教務處。否則,將被視為私人調整。
2.啟用標準化考場。期末考試期間,所有考試均在標準化考場進行管理,所有標準化考場視頻系統均開啟,全程監控記錄。
3、監考人員必須在考試前20分鐘到指定地點領取試卷,提前15分鐘進入考場,打掃考場,閱讀《考場規則》,在考場上寫下考試時間和警告語黑板上,按照學號順序合理安排座位。并引導學生按規定參加考試,監督檢查考場,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4、全體監考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學校《考場規則》和《監考人員職責》的要求,認真履行監考職責,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氛圍。參加監考工作前要認真學習。特別要注意考前清理考場(嚴禁考生將與課程內容相關的資料和手機等通訊設備帶入考場)和考后收卷(監考人員應清點考場內的人員數量)。現場核對試卷數量,全部正確后方可離場)。
5、考試過程中出現監考違規、違紀等行為,一經查實,將予以舉報,并按照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6、對于違紀、考試作弊的學生,監考人員應當當場查明。監考人員應當終止考試,收回試卷,在試卷左上方標注“作弊”字樣,并對作弊的物證進行登記和暫時留存。同時,監考人員應當在《漢口高考違紀行為認定表》中如實記錄當事人違紀、作弊的主要情況,并要求違紀學生簽字退出考場。考試結束后,監考人員應于當日將《漢口高考違紀認定表》、《漢口高考考場情況記錄表》及考生違反考試紀律的實物證據報考室。
(三)考試要求
1. 試卷保密
試卷命題、印刷、包裝、儲存等環節均須嚴格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試題精神和考試內容,不得對學生進行針對性輔導或劃定復習范圍。
2、每次考試教學秘書必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每次考試結束后,教學秘書組織教師根據考場情況記錄表清點試卷,并當場完成。
7. 評分工作
(一)基本要求
試卷審核工作由課程所在院系(教研室)組織教師完成。試卷應當采取集中、精簡的方式批改。每份試卷應有兩名或兩名以上教師分別進行審閱、合計和核對分數。試卷審閱完畢后,必須進行復核2024年漢口學院期末成績查詢,防止誤判或漏判。
(二)組織培訓
各教學單位在教師閱卷前必須組織教師閱卷培訓,并要求閱卷教師按照閱卷標準執行。特別是對新教師、外聘教師以及以往評分行為不規范的教師,應進行重點培訓(線上或線下),各教學單位提供評分樣本供教師參考。
8. 歸檔工作
課程考核結束后,教師必須將與課程考核相關的材料按照以下順序整理,裝訂成冊,在每學期放假前交學院存檔。試卷文件內容應包括:
(一)試卷考核材料歸檔、裝訂順序
試卷考核課程存檔材料(資料包由學校統一印制)
1、按以下順序歸檔,不綁定(1)課程大綱; (二)學生成績登記表; (三)教學進度表; (四)命題老師承諾書; (5)課程考核命題審核表((試卷);(6)雙向課程考核命題明細表;(7)考場情況記錄表;(8)學生綜合評價成績登記表(須簽字后(9)試卷(空白試卷); (11)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 (12)其他(如學生成績批改報告表); )。
2、試卷裝訂應規范(封面由學校印制)。行政班試卷或答題卡應按學號升序排列。
(二)非考試試卷考核材料歸檔及裝訂
非試卷考核課程歸檔材料(資料包由學校統一印制)
1、按以下順序歸檔,不綁定(1)課程大綱; (二)學生成績登記表; (三)教學進度表; (4)課程評估命題復習表(非試卷型); (五)考場情況記錄表; (六)學生綜合評價成績登記表(教務系統打印后需簽名); (7)課程考核分析報告; (八)其他(如學生成績更正報告表)。
2、論文(設計)、研究考核者須提交課程論文(設計)評審表,
分析報告和評審明細表裝訂成冊,行政班級單位按學生人數升序排列。
3、電子、實物等歸檔數據。
相關學院也可根據本規定的基本要求自行制定統一標準,并報教務處備案。
漢口大學
2023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