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校名稱(全稱):大連外國語大學
2、學校所在地及地址:大連市旅順南路西段6號
3.學校類型:公立普通高等學校
4. 受教育程度:本科
5. 辦學形式:全日制
6.辦學主要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26.2萬平方米(約1891.4畝);生均教學管理面積12.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10平方米;生師比18.5;現有專任教師717人,其中碩士以上學歷的專任教師占96.4%;高級職務教師占47.6%;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5041.8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9231.9元;有圖書209.3萬冊,生均圖書128.5冊。
住宿條件:2024級新生宿舍標準為4人間。宿舍分配方案:2024級新生由學校集中統一分配。
二、招生計劃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各專業招生計劃根據學校規模、條件和就業情況確定,主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特色學科和重點扶持學科的需要;省外計劃主要針對中西部地區。
2、英語、商務英語、翻譯三個專業只招收具有英語水平的考生。
3.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其選修科目要求及綜合素質檔案使用情況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公告及我校官網為準。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批準的全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3. 專業設置
對于未確定的專業,其學費標準以相關部門審核備案為準。
四、畢業證、學位證
學生完成本科學習后,經考試合格,頒發大連外國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大連外國語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學生,頒發大連外國語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5. 費用
1.學費及住宿費標準
學生收費標準按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各專業學費標準見“三、專業設置說明”表。學校實行學分制,按學分制培養計劃正常完成學業的學生,??所交學費總額不得超過所學專業學費總額乘以學習年限。學生加修專業課或重修課程的,學校可按所修課程規定的學分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學生住宿費為1200元/生/年。
2. 學費、住宿費退還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將按照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等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教財[2006]2號)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遼教發[2006]76號文件規定2024年大連外國語大學錄取分數線,按月(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計算,按實際發生的費用退還學生所欠的學費、住宿費。
3.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程序
學校設立了綜合獎學金(一等獎3000元/人/年、二等獎2000元/人/年、三等獎1000元/人/年)、單項獎學金(軍訓優秀學生指導老師獎學金、德育獎學金500元/人/年、文體活動獎學金300元/人/年)、勵志獎學金(3000元/人/年)、校級助學金(1000元/人/年)以及多項由國內外企事業單位、團體、個人設立的獎學金。
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2750元/人/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家鄉國家助學貸款。同時,學校將提供愛心機票、勤工助學、伙食補貼、特困生生活補貼、愛心大禮包等多種資助,確保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
經教育部批準,“大連外國語大學與西班牙阿爾卡拉大學聯合舉辦西班牙語本科教育項目”于2021年設立,批準文號為:。
1.本項目各招生省份錄取批次與學校錄取批次一致。
2.本項目學生在大連外國語大學學習,完成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及學分后,頒發大連外國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如符合大連外國語大學學位授予標準,可頒發大連外國語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及西班牙阿爾卡拉大學頒發的“西班牙語、經濟學與國際商務”課程學習證明。
3.本項目學生在大連外國語大學完成本科學習后,可自愿申請前往西班牙阿爾卡拉大學攻讀經濟學碩士學位,經對方審核錄取后可前往西班牙繼續攻讀研究生課程。
七、錄取辦法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的招生政策,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1. 錄取比例
采用順序志愿方式招生的批次2024年大連外國語大學錄取分數線,原則上錄取率控制在120%以內;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招生的批次,錄取率為100%。
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專業招生實行“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偏好順序錄取”的錄取原則。
2. 身體健康要求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執行。
患有二級色覺缺陷(俗稱色盲)的學生不能考入以下專業:美術專業、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
3. 大學申請與錄取
執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和歸檔原則。
在實施高考改革的省份,選修科目要求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公告及我校官網為準。在試點高考綜合改革、采用“3+1+2”選修考試方式的省(市、區),招生計劃分為物理、歷史科目,單獨報送錄取材料。
4. 高考加分學生的處理
對已獲得高考加分的考生,我校在錄取時承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發布的加分規定。
五、已入學考生專業安排方式
對于已被錄取的考生,我校根據考生填報分數,按照“分數優先、隨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專業,專業志愿不設分數差;填報分數相同的考生,將按照“先外語、后漢語”單科成績順序錄取。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地區相應的藝術類考試并通過。對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遼寧省、山東省按照本省錄取辦法,按錄取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黑龍江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錄取考生中,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2+專業課成績;音樂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如上述“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相同,則按“先外語后漢語”單科成績順序錄取。
我校外國語言文學專業,如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外語口試,則需考生參加口試并考試合格。其他專業無外語口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