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審查
考評學者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給出百分制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60分為及格,成績不及格者取消其申請資格。按照材料初審狀況、招生計劃、報考狀況等,擇優確定通過審核的考生名單,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初審。
資格審查分資格性初審和量化性評審兩步進行,通過資格性初審的考生,才進行量化性評審,資格審查分數不記入綜合考評。
1.資格性初審
考評學者組對考生遞交材料進行資格性初審,初審考生遞交材料是否齊備,初審考生遞交材料是否符合報名條件。
2.量化性評審
通過資格性初審的考生,考評學者組再對其遞交的申請材料進行量化評審,給出百分制成績(成績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請資格)。量化評審包括四個方面:英語、學術成果、碩士論文摘要和碩士階段研究計劃。
(1)英語(滿分30分)
對于滿足英語條件(1)、(2)、(3)和(4)的狀況時,通過資格性初審,英語水平評分為20分,加分按達到基本條件分數的等比列進行,直到該項滿分;
對于滿足英語條件(5)的狀況時,專業四級英語水平評分為20分,專業八級英語水平評分為30分;
對于滿足英語條件(6)的狀況,英語水平評分均為20分。
(2)學術成果(滿分30分)
通過資格性初審,學術成果評分為20分;
對于公開發表學術論文,通常文章多篇均不加分,論文被CSSCI擴張版收錄的加5分(多篇可重復加分至該項滿分),被CSSCI(不含擴張版)、SSCI和SCI等收錄的加10分;
對于公開出版的學術專著,合著的加10分,專著或參著每提高10000字加1分,直到該項滿分;
對于主持學術項目,縣級加5分(多項可重復加分至該項滿分),國家級加10分;
對于科研得獎,縣級以下(不含縣級)加5分(多項可重復加分至該項滿分),縣級以上(含縣級)加10分;
對于參與科研項目狀況均不加。
注:學術成果各項加至滿分30分后就不再加分。
(3)博士論文摘要(滿分20分)
主要從摘要編寫規范性、論文觀點創新性進行量化評分。
(4)教授研究計劃(滿分20分)
重視從理論性、前沿性、可行性進行量化評分。
考生材料初審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排列,根據1:3的比列擇優確定步入綜合考評名單,并上報江蘇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考生可通過系統查詢是否步入綜合考評。
(四)綜合考評
1.創辦“申請-考評”制學者組
學校按照學科要求從教授中選撥出不超過5人的校長職稱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組成的“申請-考評”制學者組對申請考生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綜合復試等。
2.考評方式
我院2023年碩士招生綜合考評時間預計為5月末或6月初,詳細時間、地點等安排屆時由學校另行通告,請考生必須保持聯系方法暢通。
3.綜合考評內容
(1)綜合考評分為申請-考評英語水平、申請-考評專業基礎、申請-考評綜合能力,包括:①申請者用PPT述說(介紹碩士和博士階段學習成績、碩士學位論文工作、博士工作計劃和構想)3~5分鐘;②申請-考評英語水平考評5~10分鐘;③申請-考評專業基礎考評7~10分鐘;④申請-考評綜合能力考評8~10分鐘。每個申請者考評時間不超過30分鐘。
(2)申請-考評外粵語水平包括據說和翻譯能力,考官現場隨機提問;申請-考評專業基礎部份由考生隨機抽取一套題,包括1個名詞解釋、1個簡答、1個闡述進行作答;申請-考評綜合能力由考官現場隨機提問考生作答。
(3)綜合考評小組成員根據無記名制分別對申請者申請-考評筆試的狀況,依據申請者申請-考評英語水平檢測、申請-考評專業基礎和申請-考評綜合能力狀況進行打分(均選用百分制),以綜合考評小組各項平均分作為得分。
(4)綜合考評牽涉申請者的思想政治表現、學習(工作)心態、道德質量、遵紀懂法狀況、人文素養以及言行、表達和禮節及心理情況等方面,推行思想政治表現、道德質量、心理情況一票否決制。
4.綜合考評時間
按照考生報名狀況和學校實際狀況,確定時間后另行通告。
考生綜合考評成績=申請-考評英語水平×30%+申請-考評專業基礎×40%+申請-考評綜合能力×30%(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綜合考評環節全程錄象,存留視頻、音頻記錄備查。
(五)復查
我校復查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師生入學身體檢測取消肝炎項目測試有關問題的通告》(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我校復查要求將在擬投檔名單公示后另行通告,未達到復查要求的,取消投檔資格。
(六)擬投檔
(一)大學根據“擇優選拔、保證品質、寧缺毋濫”的原則,按照各專業(導師)招生計劃、考生綜合考評成績、思想政治素養、心理健康和品德考評狀況,以及身心健康情況等擇優確定擬投檔名單,綜合考評成績高于60分者不予投檔。擬投檔名單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二)考取類型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根據《調檔函》要求將檔案轉到江蘇高校。報名類型以《錄取通告書》注明的為準2023職稱英語多少分及格,上報教育部后將難以變更,在讀其間也難以變更。碩士研究生獎助學金相關新政以廣東高校師生工作部相關規定為準。
(三)被投檔的碩士研究生結業時,依照其修業期限、學業成績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法的結業證書;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追授相應的學位證書。
(四)應屆本科結業生在2023年9月1近日未取得國家坦承的博士結業證或學位證者,取消投檔資格。
(五)新生報到后,學院將對其思想政治和品德、專業素養、身體健康等狀況進行全面檢查,發覺有不符合標準者根據中學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新生應按量報到。不能按量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休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有關投檔新政以教育部曾經下達的投檔工作文件為準。
五、其他
(一)檔案調閱和初審
投檔類型按照考生補報的實際狀況和有關專項計劃規定,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擬投檔資格確定后,將對投檔為非定向就業類型以及“少數民族骨干專項計劃”的非在職考生的考生進行調檔和檔案初審(應屆考生檔案在入學后進行初審),相關考生應當根據《調檔函》要求將檔案轉到河南中學。報名類型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學院不接收檔案。投檔類型以《錄取通告書》注明的為準。
(二)非法處理
考生規避本人的文憑、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存在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在報名或投檔其間被查實,取消其報名、錄取等資格,如存在作弊或有其它違紀行為的,依情節嚴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將予以嚴厲處理。考生在招生考試中的違法或作弊事實將被計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且相關狀況將被通報其所在中學或單位,計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將來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根據。
對弄虛造假者,不論何時2023職稱英語多少分及格,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同時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并永久取消其報名我校教授研究生的資格。結業后被查實,學院將按規定撤消其已榮獲的結業證、學位證。
(三)在職考生報名
已有工作單位的在職考生報名湖南學院碩士研究生應提早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如實補報相關信息。如因考生虛假補報工作狀態信息導致不能報名、無法投檔或與所在單位形成爭端的,由考生本人承當責任。
六、監督制度
考生假如對各考評環節有疑惑,可向申請大學提出申述,由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調查、處理。假如考生對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作出的申述處理仍有異議,可逐步向研究生院及小學縣委監察室提出申述。
學校僅接受實名、紙質申辯。申訴材料遞交地點/郵遞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河南高中蒙自學院經濟大學1105研究生辦公室,郵編:,聯系人:劉同學,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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