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
湖南警察學院教務處
2016.3
目錄
1.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生畢業論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1)
2.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撰寫規范……(6)
3.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作業……(15)
4.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封面基本格式……(16)
5.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誠信聲明……(18)
6.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開題報告格式規范……(19)
7.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指導登記表…(25)
8.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評估表…(26)
9.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評分表…(27)
10.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答辯紀實……(31)
11.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目錄基本格式……(33)
12.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正文基本格式…(34)
13.湖南警察學院優秀畢業論文(設計)申報表…(37)
14、湖南警察學院優秀畢業論文(設計)專家評審表……(39)
湖南警官學院
本科生畢業論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畢業論文(設計)是高等學校教學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學生科研能力和創造力的重要途徑。
為保證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順利完成,加強規范化管理,
為了提高畢業論文(設計)質量,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畢業論文(設計)的組織與管理
第一條 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由主管教學的副院長領導,實行院、系分級管理。
第二條 教務處在主管副校長領導下,負責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宏觀組織管理。
其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的指導性文件要求和精神,制定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答辯程序和答辯程序,組織開展畢業設計答辯。
論文(設計)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制定、總結畢業論文(設計)工作,協調解決院系存在的問題
畢業論文(設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生優秀畢業論文(設計)》編著出版
組織開展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教學研究與改革。
第三條 各院(系)成立畢業論文組,由院(系)主任任組長,分管教學副主任任副組長。
該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實施學術
學院、系畢業論文(設計)的規定和要求;選定畢業論文(設計)指導老師,召開指導會議
召開指導會議,統一指導要求、時間安排、評審標準等思想認識;組織畢業論文(設計)
選定畢業論文(設計)題目湖南警察學院教務網,撰寫畢業論文(設計)任務;檢查畢業論文(設計)進度及質量;
學校評估工作要求與部署,總結畢業論文(設計)工作,及時保送學生攻讀研究生。
論文(設計)及相關材料整理后報送學校。
第四條 各院系(室)畢業論文(設計)工作時間不得少于16周。
該學位由各院(系)按照教務處統籌安排具體實施。
第五條 畢業論文(設計)文檔管理
(1)畢業論文(設計)材料(含電子文件)應當存放于學生所在院系圖書館。
優秀畢業論文(設計)資料(含電子文件)由學校圖書館保管。畢業論文(設計)資料包
包括作業本、開題報告、畢業論文(設計)文本、成績評定表。
(二)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選題清單;
湖南警察學院各系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選題實施情況、湖南警察學院各系本科生畢業論文
(設計)總結報告》等文件由教務處歸檔。
第二章 畢業論文(設計)選題
第六條 選題原則
(一)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達到綜合培養的目的,研究內容或設計應具有實際意義。
有利于學生鞏固、深化、拓展、消化所學知識,使學生在畢業論文(設計)中獲得創新思維。
科學研究能力的培養和工程設計能力的基礎訓練。
(二)要體現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建立公安工作與科學研究、實驗室建設、社會實踐等緊密聯系。
注重實踐,促進產學研結合,提高課題的應用價值。論文選題應具有一定的理論性和
具有實際意義,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設計與工程專業畢業論文(設計)要求80%與生產相關
結合實際。
(3)貫徹因材施教,充分挖掘不同層次學生的創造潛能。
(四)出題深度、廣度、難度要適中,以便學生經過努力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
第七條 選題程序
1. 論文選題類型一般分為論文和設計,選題一般來源于導師的研究或學術經驗。
研究課題、政法機構委托的課題、教師或學生提出的具有創新性和實踐性的課題等。
(二)選題方案確定后向學生公布,學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興趣愛好提出選題建議。
選題采取師生雙向選擇的方式進行,無法通過雙向選擇方式選定的課題,由院系(部門)選定課題。
專業論文(設計)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落實,原則上每人分配一個題目,獨立完成。
若內容過多,需要多名學生共同完成,須由指導老師提出,經系(部)領導批準。
明確每個學生的具體任務,力爭讓每個學生都經歷選題的全過程湖南警察學院教務網,但論文(設計)
內容不能完全相同。
(四)各專業畢業論文(設計)題目確定后,學生需填寫《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設計)表》。
《綜合論文(設計)任務書》經院(處)審核后,發放給學生。
若確需改變主題,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報經批準。
(五)選題完成后,院(處)匯總信息,填寫《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
(1)《項目實施統計表》(即項目實施情況表)報教務處備案。
第八條 實習研究
(一)學生應根據畢業論文(設計)題目或選題意向開展畢業實習研究,對政治、法律和戰略問題進行深入研究。
深入一線,深入經濟建設主戰場,深入社會前沿陣地,了解實際問題,積累第一手資料,
理論聯系實際,完成畢業論文(設計)。
(二)學生應根據所選課題,查閱、檢索文獻,了解所選課題的研究背景,以及現有的成功研究成果。
已達到的水平和當前的動態等。
3.學生完成實習研究及文獻檢索后,完成研究報告或文獻綜述。
第三章 畢業論文(設計)指導
第九條 畢業論文(設計)實行導師負責制,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由導師負責。
負責全院教學活動各階段的工作。
第十條 指導教師要求
(一)畢業論文(項目)的指導老師應為具有豐富理論和實踐教學經驗的中級或高級教師。
具有以上職稱或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并經院(系)批準的教師可聘任。
指導教師的學術紀律須符合學校要求,經院系(處)審核同意,報教務處備案。
論文內容要求。
(二)指導老師要端正指導思想,把育人放在第一位,注重培養學生的創造力、
創新與實踐能力。嚴格要求學生培養嚴謹的科學態度和踏實的工作作風。
(三)指導老師應安排時間定期與學生見面,為每位學生提供指導和答疑,每次不少于5
第二次評價。
(四)指導老師指導畢業論文(項目)期間離家時間不得超過一周。
以上事項須經系畢業論文(設計)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并指定學生承擔該項任務或
委托他人指導,如超過四周,應及時向院系申請調整指導老師。
第十一條 每位指導教師指導的學生原則上不得超過10名。
第十二條 對學生的要求
1.申請畢業論文(設計)的學生須完成所學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
并取得所要求的學分。
(二)學生應高度重視畢業論文(設計)工作,嚴格遵守院、系(處)及實驗室的有關規定。
在校外進行論文(設計)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所在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
按時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質保量完成畢業論文(設計)任務。
(三)學生接受畢業論文(設計)任務后網校哪個好,應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制定工作計劃,并
進行文獻綜述、數據收集、實習調查、實驗研究,撰寫提案報告、論文或設計說明書等。
學生應主動、定期向導師匯報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進展情況,積極接受導師的評審。
完成畢業論文(設計)后,應按照統一標準組織畢業論文(設計)并提交
指導老師會審閱論文,患者必須按時參加答辯。
(四)學生須獨立完成畢業論文(設計),嚴禁抄襲他人畢業論文(設計)。
并公布結果或委托他人代為完成,違反者視為作弊。
第四章 畢業論文(設計)撰寫要求
第十三條 畢業論文(項目)應當主題突出、內容充實、理論正確、論據充分、結構嚴謹。
設計圖應嚴謹、格式規范、結論正確,設計圖內容應符合制圖規范、結構合理、視圖清晰。
正確,所有尺寸。
第十四條 畢業論文(設計)正文一般由題目、中英文摘要、關鍵詞、目錄、正文、
它由參考文獻、注釋、附錄和致謝等幾個部分組成。
第十五條 畢業論文(設計)正文篇幅一般在5000字以上。
論文篇幅不少于1500字,參考文獻不少于15篇,其中至少一篇為外文論文。
第五章 畢業論文(項目)答辯與成績評定
第十六條 本系設立畢業論文答辯委員會,由副教授以上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組成。
答辯委員會可根據需要決定組成幾個答辯小組。
課題組由3至5人組成,設課題組長1人,秘書1人,課題組長應當由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
成員須為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
第十七條 答辯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查學生答辯資格、公布答辯時間安排、解答答辯問題。
確定擬答辯學生名單;制定答辯程序和要求,組織全系答辯工作;審查、評定學生成績等。
第十八條 學生答辯資格審查
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前,各院(系)應
對學生論文答辯資格進行審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論文答辯資格:
(1)未完成畢業論文(設計)工作任務;
(2)缺勤(包括病假、事假)超過畢業論文(設計)時間三分之一的學生;
(3)畢業論文(設計)存在重大錯誤,經導師指出未修改的;
(四)畢業論文(設計)格式不符合規范要求;
(5)畢業論文(設計)抄襲他人作品或者請他人代寫;
(6)其他應當不得擔任被告人辯護的行為。
第十九條 答辯前,指導老師和評閱老師應當完成畢業論文(設計)評審標準。
審閱人由答辯小組指定,指導老師不能同時審閱論文(設計)。
擔任我指導的學生論文(項目)的審閱者。
第二十條 畢業論文(設計)成績實行優秀、良好、及格、合格、不合格五級評分制度。
答辯委員會將根據指導老師、評閱專家、答辯團隊的評分確定最終成績。
一般控制在5%-15%之間,各院(系)按照《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評審
指導老師、評閱老師、答辯團隊的評分標準在《評分標準》中制定。
第六章 畢業論文(設計)考核與評定
第二十一條 各院(系)應當成立畢業論文(設計)質量審查評估專家組。
對論文(設計)工作進行全過程調查。調查內容包括:課題質量、論文(設計)工作
學習進度、任課教師出席及指導情況、學生出勤情況、答辯及評分情況、論文水平及質量等。
對發現的問題,要責令相關人員及時整改。
對(系)學生畢業論文(設計)進行評估,并撰寫評估分析報告。評估可采取抽樣評估、
抽樣考核比例約為畢業生人數的40%。
第二十二條 畢業論文(設計)完成后,各院(系)應當
認真總結本次工作經驗、存在的問題、意見建議,并提交書面總結報告
須于同年10月底前報教務處備案。
第二十三條 學校根據各院(系)自評情況,組織專家組對學生畢業論文(設計)進行評審。
學生畢業論文(設計)考核采取專業評定,按一定比例隨機抽取。
執行。
第二十四條 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向全校通報;
教育部門將通知該教師,取消其三年的畢業論文指導資格和當年的榮譽、獎勵評定資格。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寫作規范
撰寫畢業論文(設計)是為了培養學生綜合運用學科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是高校培養學生科研創新意識、創新能力,提高學生素質的重要途徑。
為了統一、規范我校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的撰寫,保證我校本科畢業
論文(設計)質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報告、學位論文和學術論文編寫國家標準》。
根據《格式》(國標-87)的規定,特制定《湖南警察學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寫作規范》。
1. 論文組成
畢業論文(設計)正文由前言、正文、附錄組成,具體結構與順序如下:
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