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普通高中都面向全市招收學生。
二、招生類別
(1)慈溪中學招生分為自主招生、統招、分配生三個類別,分配生比例為慈溪中學招生計劃的60%,相應特殊學生納入統招學生錄取。
(二)其他普通高中分為第一批和第二批,其中橫河中學、周巷中學、龍山中學特殊班學生作為第一批錄取;其他普通高中(慈溪中學除外)特殊才能學生作為第一志愿作為第二批錄取。
3. 錄取順序(批次)
第一批提前入學:慈溪中學
提前第二批:學前教育(五年制)
首批志愿錄取:每所普通公立高中首批為單志愿錄取;私立高中實行自主招生、主動錄取。
第二批平行志愿錄取:各普通高中按照招生計劃,對第一批錄取后剩余的學生進行第二批錄取。
4. 志愿者申請
1. 早期志愿者和首批志愿者
今年初批次和第一批志愿均由考生網上填報方式錄取,考生于6月20日(8:00-20:00)在“慈溪市中考管理系統”填報初批次和第一批志愿慈溪中考分數線,每位考生在第一批只能報考一所普通高中,考生于6月21日(8:00-12:00)到報名點學校簽字確認初批次和第一批志愿。
報考慈溪中學特長生的考生還須填寫《慈溪中學特長生申請表》,否則視為放棄特長生資格。
橫河中學、周巷中學、龍山中學特色班招生計劃分開,報考橫河中學、周巷中學、龍山中學特色班的考生須在填寫中考報名表時填寫首批報考學校,并在《特色班報考表》中再次確認報考,否則視為放棄特色班報考資格。錄取時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提前擇優錄取。
(二)第二批志愿者
今年,第二批高中報名仍將并行報考。中考成績公布后慈溪中考分數線,市教育局高中招生辦將公布高中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于6月28日(8:00-20:00)在“慈溪高中招生管理系統”完成第二批高中報名(并行報考)、市內中職、市外中職跨區報考。考生于6月29日(8:00-12:00)到報名點學校對第二批報名表進行簽字確認。已在第一批錄取的考生不得再遞交慈溪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第二批考生報名。第二批高中、市內中職、市外中職跨區報考不得同時遞交。
報考普通高中(慈溪中學除外)資優生的考生,須在第二批次(平行選擇)的A選擇中填寫學校,并在“資優生贈與”欄中同時填寫學校,否則視為放棄資優生資格。
考生可填寫6份普通高中(包括私立高中)平行申請表,按A至F順序填寫6份普通高中申請表。根據考生本人意愿填寫是否接受調整。按申請錄取后,未被任何一所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如接受調整,將獲得另一次錄取機會,并調整到一些招生人數不足的學校;未被任何一所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如不接受調整,將被視為放棄進入普通高中的機會。學校將與考生私下簽訂協議,申請不通過的考生將不予注冊高中。
五、招生原則
各類高中招生時,均以考生綜合素質測評為錄取前提,考生考核成績需達到省重點普通高中(慈溪中學)1A3B以上,考生考核成績需達到其他普通高中4B以上。體質健康標準測試不合格的學生(肢體殘疾等特殊學生除外)原則上不予進入普通高中學習。
報考民辦高中的考生應注意,報考時應充分考慮家庭經濟能力,民辦高中收費標準應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執行,并報經市物價部門備案。
六、錄取辦法
(一)各民辦高中第一批招生時,市教育局中考辦公室將提供該校報名考生資料庫,學校根據報名錄取比例自行制定錄取標準。
(2)公立高中第一批招生時,市教育局根據學校申報的招生比例,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
(三)各普通高中實行平行選擇錄取,依據考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學業水平測試總分(含加分)和志愿排序原則錄取。今年普通高中第一批志愿錄取后剩余的學生,一律采用平行選擇歸檔方式錄取。“平行選擇”的歸檔原則是“先分數,從選擇”。先按考生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體現“先分數”原則;再按排序,按照考生所填“平行選擇”的順序,從A校到F校逐一歸檔,體現“從選擇”原則。
(四)如總成績相同,則按排序錄取。同分排序規則為:先比數學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數學成績相同,則比數學和語文總成績網校哪個好,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數學和語文總成績相同,則比數學、語文和英語總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數學、語文和英語總成績相同,則比數學、語文、英語和理科總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數學、語文、英語和理科總成績相同,則比數學、語文、英語、理科和社會科學總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直至額滿。
(五)2023年招生,慈溪中學分配生比例為招生計劃的60%,各初中分配生名額按各初中符合普通高中報考條件的學生數平均分配:
市教育局中考辦將符合推薦條件的學生按照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含加分)和考生意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當初中生無一人達到慈溪中學最低分配控制線時,各校按“分數優先”原則,在低于最低分配控制線10分以內選拔錄取1名學生。如出現分數并列的,按第(四)條規定的“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錄取順序錄取”。分配名額不足時,剩余名額納入慈溪中學第二次統招計劃。
初中學校在保送慈溪中學學生過程中,要嚴格政策、堅持原則,杜絕作弊現象,做好公開透明工作。
(六)普通高中特殊人才錄取辦法按照《慈溪市2023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及高中錄取工作實施意見》(慈教[2023]19號)文件規定執行。
(七)由于錄取時間不同,凡被第一批志愿錄取且同時被早期批次學前教育專業或中職應用型本科綜合人才培養試點學校錄取的考生,須被第一批錄取學校無條件拒絕錄取;凡被中職應用型本科綜合人才培養試點學校錄取后放棄錄取的考生,將不再被其他高中錄取。
七、招生規定
(一)考生報名信息不得更改。網上報名必須規范、審慎填寫。學校要引導學生認真填寫報名信息,不得強迫學生填寫或接管報名,報名由學生和家長自行決定。考生網上報名后,學校必須將打印件交學生核對、簽字并留存。
(2)經市教育局中考辦批準入學的考生,不得轉學,其他學校不得錄取。已被其他學校私自錄取的考生,不予注冊高中入學。
(三)經市教育局中考辦核準錄取的考生,其考生檔案將作為今后頒發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的條件之一,普通高中須妥善保管。普通高中不得隨意錄取不屬于本校志愿類別的考生或接受沒有考生檔案的考生,也不得拒絕接受經市教育局中考辦統一錄取的考生。
(四)普通高中要嚴格落實市教育局《關于嚴肅高中招生紀律的緊急通知》(慈教辦[2005]2號)的規定,嚴禁普通高中發布虛假、毀損性招生廣告、招生簡章及各類招生信息;嚴禁在招生時向考生或家長作出虛假承諾;嚴禁在招生時以各種名義向有關學校或教師支付勞務費、獎金等。
(五)要保持招生計劃嚴肅性,杜絕亂招生、亂收費現象。各普通高中未經市教育局中考辦批準,不得發放錄取通知書。要嚴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學電子學籍系統的管理要求,規范高中新生學籍管理,做到學生就讀學校與學生學籍所在學校一致。對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私自接收無學籍學生的學校,將直接追究校長責任。
(六)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和師德自律教育。各學校(單位)和教職工要嚴格遵守市教育局《關于嚴格招生紀律、防范違規招生的緊急通知》(慈教計[2004]1號)的規定,自覺抵制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風。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將受到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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