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2024年中學招生工作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和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中學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推動義務教育高質量均衡發展,更高質量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切實規范招生和辦學行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現就我市2024年中學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計劃
1.計劃審批:五年制高職(含高等師范學校,下同)、省屬中職學校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審批、下達;市外中職(含技工學校,下同)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審核、下達。
本市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班)、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由相關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發展規劃、普通職業統籌、學校發展實際等因素統籌安排,報市教育局審批。
2.計劃發布:經省、市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并安排在我市招生的各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考試中心向社會公布,并在《2024年宿遷市高中招生考試大綱》上刊登。
3.方案說明:
(1)普通高中嚴格執行招生計劃,重點公立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70%作為名額分配給招生區域內所有初中;重點民辦高中也可申請將部分招生計劃分配給招生區域內的初中。
(2)支持一些大眾高中探索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機制。
(3)支持宿遷市第一高級中學面向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學校實施定向招生計劃。支持泗洪縣開展農村專項招生試點。支持南京外國語學校仙林分校宿遷校區、宿遷市北附屬同文實驗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4)符合條件的運動員,按有關政策入讀計劃單列、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四星級普通高中爭取自主招生,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經批準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普通高中,招生名額不得超過招生計劃總額的3%。
(五)支持有條件的普通高中根據學校發展需要適當增加職業教育內容,開展普教融合試點工作。
(六)鼓勵有條件的職業學校舉辦“綜合高中班”。職業學校“綜合高中班”單獨設立招生計劃,學籍在聯培普通高中注冊。
(7)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實行分類招生,即按“招生類別”和“就業類別”分別報送招生計劃,報送計劃時分專業進行。招生過程中,可根據學生需求適當調整專業招生名額。如需增加專業測試或面試,須經市教育局同意。
二、招生范圍
1.全市劃分為中心城區(含市區、宿城區、宿豫區、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湖濱新區、宿蘇工業園區、市洋河新區)和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四個招生區域。普通高中(南京外國語學校仙林分校宿遷學校、宿遷市北附屬同文實驗學校除外)嚴格實行“分區域招生、分區管理”政策,在所屬區域招生,嚴禁跨地區、跨地級市招生。
2、市內外五年制高職、各類中職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三、注冊
1、報名條件:凡宿遷市初三年級在校學生和宿遷市戶籍初中畢業生,熱愛祖國、遵守法律法規、品行良好、身體健康,均可報名。
初中畢業班學生或已取得高中入學資格的學生不得報名參加初中入學考試;無本地戶籍、無初中入學資格的學生不得報名參加初中入學考試。我市初中在校生未報名、未參加考試的,按退學處理。
2.報名方式:請按照《關于宿遷市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網上報名的通知》和《關于宿遷市2024年二年級地理、生物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的通知》要求執行。
現就讀于所在學校的我市初中畢業生應到我市報名;往屆初中畢業生應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縣(區)招生辦指定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后續一切事宜由考生自行辦理。在外省市就讀、愿意回我市參加中考的我市初中畢業生,應先將學籍轉入我市學校后再報名參加中考。
所有考生均需進行網上報名、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到報名點拍攝肖像、簽字確認報名信息并繳納費用,方可完成報名手續。
參加2024年中考、地理考試的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3、費用:根據蘇加費[2005]110號文件規定,考生需繳納報名費12元、考試費9元/科,考試材料費按實際費用收取。自2024年起,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湖濱新區、宿蘇工業園區、洋河新區將獨立組織考試,考試費用缺口由各功能區財政承擔。
4.填寫申請表
1.填表時間:6月19日至6月21日(系統開放時間8:00至22:00,21日17:00關閉)為網上填表時間,6月22日至6月23日(系統開放時間8:00至22:00,23日17:00關閉)為打印、簽署及留存申請表時間。
2.報名方式:考生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考生報名前應充分了解和掌握招生政策,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考生自行設置密碼并妥善保管,以便查詢成績和錄取信息。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后,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任何人不得更改。所有申請均以網上報名為準。
考生網上填寫報名表后,學校將打印通知書交考生本人及監護人核對、簽字,并收寄相關招生考試部門備查。
3.報名表填寫說明:中考報名分為三個批次,同批次同一類型學校的報名為平行申請。
(1)第一批:填寫“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班)”、“中職及本科‘3+4’分段培養專業”、“五年制高職師范專業”報名表。
早期批次:《宿遷中學創新人才培養》、《馬嶺中學人才培養》、《宿遷市第一高級中學強基礎人才培養》、《宿遷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定向招生計劃》、《泗洪縣農村專項計劃》。
特殊類型批次:“具有體育、藝術方面特殊才能的普通高中學生”。
可同時報考“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班)”、“中職、本科‘3+4’分段培養”和“五年制高職師范專業”。
首批志愿填報完畢后,剩余未填報的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班)招生計劃將向社會公布。處于相應區域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且未在首批填報的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在線填報平行報名表。報考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班)時,考生應根據所屬的普通高中招生區域,選擇6所不同星級的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班)志愿,并按理想順序排列。報考熱門高中名額時,應優先選擇普通高中。
四星級普通高中只招收初中畢業生,熱門高中的名額生源必須連續三年(一、二、三年級)入讀初中并符合名額生源認定條件。
日語考生在填寫普通高中申請表時,應注意所選高中是否接受日語考生。
(2)第二批:填寫“五年制高職”及中職、高職“3+3”分段培養申請表。
考生在填寫“五年制高職”和“中職、高職3+3分段培養”報名表時,可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選擇8所學校,每所學校可選擇4個專業。
(3)第三批:填寫“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市屬及市屬副市屬中等職業學校(升學、就業)報名表”。
考生可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選擇報考8所中職學校,每所學校可選擇4個專業。
參加職業學校附加專業考試并取得資格證書的考生,應選擇其資格證書頒發學校作為對應批次的第一志愿,否則視為普通選擇。
考生在填寫申請表時,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慎重選擇學校,并征求監護人的意見。
各縣(區、功能區)及學校要加強考生志愿填報管理,指導考生科學合理填報普通高中、職業學校志愿,充分尊重考生選擇,不得限制考生報考意愿,不得強迫考生選擇或不選擇某一所學校,嚴禁教師包辦、強行干預。
五、考試實施
1.考試方案按照《宿遷市2024年初中學業成績考試方案》(蘇教發[2024]9號)執行。
2024 年高中入學考試時間表、科目和分數
體育、音樂、美術考試實施辦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2024年初中地理、生物考試將于2024年6月17日15:00至16:30舉行2023年宿城區中等專業學校錄取分數線,考生將集中在各縣(區、功能區)初中考試考點統一管理。外地轉入初中的學生和因特殊情況2023年未參加地理、生物考試的初中畢業生,應報名參加2024年初中地理、生物考試。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試卷成績30%計入初中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
2.物理、化學、生物基本實驗技能測試的內容、標準和時間由市教育局確定,各縣(區、功能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市屬初中的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測試由市中小學教學研究處組織實施。
信息技術與研究性學習考試的考試內容和標準由縣(區、功能區)教育局制定,各初中學校組織實施;綜合素質測評由初中學校組織實施。
3.全市中考全部在標準化考場舉行。考試實施過程中,各縣(區、功能區)要嚴密組織管理2023年宿城區中等專業學校錄取分數線,嚴格考試紀律,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對考試過程中違反紀律、作弊、弄虛作假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要加強考點建設,確保標準化考點適應考試需要。規范考點布局,營造良好考試氛圍。中考考點原則上設置在城市中學,確需在鄉鎮設置考點的,要符合標準化考點要求。考點主任、副主任要從素質高、能力強、專業水平高的同志中選任。監考老師由不同學校選任,每個考點兩名監考老師必須來自不同學校。考試期間,市、縣(區、功能區)教育主管部門要派員進駐各考點,全面督導考試組織工作。
6. 試卷管理
1.試卷的制定、印制和保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規定》執行。試卷的制定、印制由市教育局負責,試卷管理由市、縣(區、功能區)招生考試部門負責。
2.各縣(區)要加強保密室建設和試卷(答題)管理。試卷必須存放在市、縣(區)招生、考試部門的保密室,明確保密責任人,24小時專人值守。考場試卷由縣(區、職能區)教育主管部門安排專人和專車在每次考試前一小時內送達考點。每次考試結束后,所有試卷(答題)必須交回保密室妥善保管。試卷(答題)的交接、操作過程中,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嚴格按照交接程序操作,確保安全保密,防止發生失(泄)密事件。
VII. 論文評分
1、在市教育局領導下,成立市中考閱卷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市閱卷工作。各縣(區)設立閱卷點,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管理。
2.考試采用網上閱卷、分地掃描試卷、數據集中管理的方式,全市統一調度、統一分配閱卷任務。
3.評卷結束后,市教育考試中心負責匯總中考成績,經審核確認后向考生開放查詢渠道。
8. 招生
1.組織領導:高中招生考試錄取工作由市招生委員會、市教育局領導,實行分級負責制。中心城區由市教育局負責,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由縣教育局負責。
2.職責分工:具體招生工作由市、縣(區)兩級招生考試部門會同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發展規劃、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紀檢監察等條線組織實施。市教育考試中心成立招生工作小組,負責中心城區學校和全市招生學校(包括市內外五年制高職、中職)的招生工作。各縣(區)招生考試部門負責本轄區學校的招生工作。
3.劃分原則:統籌考慮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各類學校特色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劃定分數線。市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生源分布、考生意愿、成績等確定中心城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和中心城區各招生學校錄取分數線,報市招生委批準。三縣教育局根據本區域招生計劃、生源狀況、考生意愿、成績等確定所轄區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和各招生學校錄取分數線,報縣招生委批準、市教育局備案。
4.錄取原則:分數優先、尊重志愿者,按平行志愿填報規則錄取,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5.錄取依據:中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考試評定成績為晉升、保送的重要依據。其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考試合格是三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新生入學必備條件,綜合素質評價成績A(優秀)是四星級普通高中入學必備條件。
6.錄取方式: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職院校采用志愿填報、最低控制分數線錄取;中職學校(醫學等特殊專業除外)采用志愿錄取與記名錄取相結合的方式。市內外招生學校一律通過中考錄取平臺實行網上錄取。
中考錄取分為三個批次:
(一)第一批:
7月4日提前錄取批次:“宿遷中學創新人才培養計劃”、“馬嶺中學人才計劃”、“宿遷一中強基礎人才培養計劃”、“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定向招生計劃”、“泗洪縣農村特色計劃”。
7月4日將招收一批特殊學生:“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
7月4日起,將優先錄取“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班)”學生,隨后錄取“中職、本科‘3+4’分段培養”學生和“五年制高職師范專業”學生。
首批“平行志愿”將于7月4日至6日進行錄取申報:7月4日發布計劃余額,7月5日9:00至17:00考生網上填報“平行志愿”,7月6日進行“平行志愿”錄取申報。
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班)招生時,按照學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原則錄取,錄取學校通知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校報到、注冊,辦理入學手續。
熱門高中在招收名額時,會根據考生意愿和所在學校的名額數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最低分數控制在學校錄取線以下20分,若名額未滿,則轉入正常錄取招生計劃。
“符合政策條件的獲獎運動員”將提前進入普通高中學習。“四星級體育、藝術特長生”將由學校進行考前審核,審核合格后進行加試,加試合格者填寫申請表,根據中考成績和加試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參加普通高中普通高中招生考試。
本批次錄取將按照考生意愿和招生計劃,按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若考生總成績在錄取分數線相同,則采用同分跟進的方式錄取。
一旦被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班)錄取,則不允許再選擇其他普通高中。
學校將根據考生意愿分批次報名,按照招生計劃1:1排序,擇優錄取,錄取后由學校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校報到、注冊,辦理入學手續。
完成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班)平行申請后,無論考生是否到校注冊,均視為享受該批次的申請機會。如考生未能按時到校注冊,則視為放棄該批次的錄取資格,不得再填寫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班)平行申請。
(2)第二批:7月9日至10日,錄取“五年制高職”和“中職、高職‘3+3’分階段培養”。
“五年制高職”和“中高職3+3分段培養”分時段開展,五年制高職、醫科、師范等實行相應最低控制分數線。
本批次按照分數優先、尊重偏好、平行偏好備案的原則,對符合最低控制線的考生一次性備案至招生學校,招生學校根據專業條件匹配偏好進行錄取,并通知考生到校報到報名。
(3)第三批招生范圍為“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市屬及市屬以下中等職業學校(升學、就業)”。
醫科中職學校實行志愿報考制,實行最低控制分數線招生,其他中職學校實行志愿報考制,招生學校通知志愿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校報到、繳納費用,考生提供驗證碼確認錄取,辦理入學手續,對計劃未完成的部分實行注冊入學。
IX. 護理政策
對烈士、因公犧牲軍人、駐三類地區和特種、一類、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犧牲兒童、一至四級殘疾兒童、立功公安警察等予以優先待遇。相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相關政策進行資格審查,履行公示等必要程序,并在規定時間內將考生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提供給市教育考試中心。
歸僑、歸僑子女、臺港澳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校報到,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由縣(區、功能區)招生辦公室報市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市屬學校直接報市教育考試中心)并向社會公布。
未提交申請或者逾期提交申請的,申請無效。市教育考試中心將根據相關政策確定符合優惠條件的考生的加分標準,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按最高優惠分計算。
10. 體格檢查
1、新生入學體檢由入學學校負責,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并建立相應的體檢信息檔案。
2、考生在填寫報名表前,可參考《普通中職學校體檢標準》,對相關項目進行自查,結合自身身體狀況,自覺避開限制報考的學校或專業。
11.工作要求
1.加強高中入學考試的組織和領導地位。根據“按地區的招生,管理人員的招生”和“負責人負責”的原則。
2.加強招生的宣傳,如果需要在當地教育當局的同意中,必須審查和批準各種學校的招生和信息。對其管轄范圍內的招生學校和來源學校的監督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以確保在未經教育機構的批準的情況下實施招生政策,并向所有候選人提供注冊信息。
3.加強填寫申請的指導。宣傳高中入學考試政策,發表注冊信息,并為候選人提供指導和咨詢,以便在線填寫申請,以有效地加強有關進一步研究的指導,并鼓勵候選人申請職業學校的申請,以保護候選人的信息,以了解候選人的權利。監護人,迫使學生申請某種類型的學校或學校的高中。
4.加強高中入學考試的管理。根據統一的要求,這是新的學生,以確保以有序的方式進行入學工作。
5.加強普通高中的費用。
6.嚴格執行注冊紀律。檢查并防止對紀律和法規的偏愛,欺詐和違反紀律。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在計劃之外招收學生,在各個地區招生學生,并招募離線學生。 對于那些未能任意采取行動或行動的人,必須遵守和保護,當事方,相關的負責人和負責任的單位必須負責。